


一是持续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建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问题整改机制,推动各地累计主动排查上报问题5.7万个、完成整改5.3万个,剩余0.4万个问题正有序整改中,有力推动地方问题整改工作由以前“被动整改”向“主动作为”转变,工作机制被国家复制推广至沿江省市。二是聚力实现水清岸绿目标。深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扩容提质,全省在线运营污水处理厂165座、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44.17万吨/日。关停沿江化工污染企业46家、搬迁改造70家。持续推进长江沿线国土绿化工作,沿江5市完成营造林310.4万亩,全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是系统推进重点领域生态功能修复。我们全面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累计完成112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达1.4万亩;合肥十八联圩湿地入选“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行动”优秀案例。四是持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我们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禁捕水域内1.2万余艘渔船全部退捕、3万多渔民全部退渔,连续5个年度获长江禁捕退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达291头、较禁渔前增长11.9%。五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我们创新探索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入选了中国改革十大案例,并在全国29个流域、23个省域复刻推广。同时,我们积极破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可抵押难题,黄山市颁发全国首张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VEP)权益证书,依托权益证书贷出全国首单1.8亿元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贷款,成功争创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