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省政府各位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落实市、县、乡、村防汛责任人3.5万余名,在媒体公布重要江河堤防、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重要防洪城市、行蓄洪区等防汛责任人名单。指导各地精确划分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低洼易涝区人员转移网格,逐网格明确基层转移避险责任人,织密织牢人员转移责任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