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推行优化税务执法“1331”制度体系。在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领域推行说理式执法,并逐步把说理式执法拓展到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的各环节,全面推行“说理式税务执法”有关做法获评“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税收法治员制度”入选“安徽省行政执法十件大事”。探索建立税务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三年来成功调解和解行政争议案件151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税务权责清单制度要求,深入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会同华东区域10省市统一区域税务处罚裁量基准,牵头组织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税收罚款设定实施等工作。持续清理违规损害纳税人权益的“土门槛”,全省税务系统共废止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文件169份,推动修订121份,一并清理各类“僵尸”“陈旧”“失效”文件1503份。
三是深化执法协作。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府检联动,联合省高院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积极回应企业破产涉税难题。联合省检察院建立涉税公益诉讼磋商机制,推动税检良性互动。推动《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落地,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