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Anhu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press release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帮扶救助困难群体

12月29日(周三)下午3:30,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帮扶救助困难群体新闻发布会,请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直播摘要
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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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汪晔宇: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最近发布会比较集中,大家辛苦了。欢迎大家参加由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这是本次系列发布的最后一场。今天下午,我们邀请到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同志,就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帮扶救助困难群体情况作个介绍,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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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汪晔宇

下面请耿学梅副厅长通报有关情况。

耿学梅: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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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 耿学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同样,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路上,也不能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衣食冷暖等“急难愁盼”问题,让他们的日子更有盼头、更有甜头,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使命。

今年以来,我们谋划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等,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我省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

第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稳定。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实施“低保渐退”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确保脱贫稳定。二是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开展为期一年的“回头看”工作,重点针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地方监测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返贫。三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各市2021年低保标准比2020年增长4.5% 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2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第二,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一是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的配套措施。二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目前,全省共有95个县(市、区)、1210个乡镇(街道)实现审批确认权下放。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完善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等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让社会救助更加有温度、有效度,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第三,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具体做了四项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对象。根据民政部要求,确定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及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并印发工作指南。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走进村(社区),将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三是创新手段方式。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人口数据库,实现与江淮大数据平台对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四是开展走访慰问。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18万人次,支出资金2556.29万元,走访后解决政策问题1574个,解决个案问题2472个。

第四,开展社会救助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

构建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政策长效机制,专门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安徽省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方案》,围绕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加快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等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同时,总结梳理近年来各地社会救助工作的突出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经验做法,推动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救助工作,困难群众真正明白救助政策,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升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强化兜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充发挥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结合省情社情以及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出台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帮扶政策。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低收入人口摸排、认定、入库工作,持续推进省、市两级低收入动态监测平台对接与应用,加快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汇聚、数据比对,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化帮扶,做到及时预警、精准救助。

二是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主动发现机制,持续推进运用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指导各地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设置社会救助服务模块,完善社会救助知识库,健全热线工单处理机制,为60周岁以上的老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办理社会救助开通绿色通道。

三是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能力。鼓励地方政府对失能失智、重度残疾等特困供养人员家庭进行生活场所适老化改造,深化公办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在满足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需求的前提下,为本区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浴、理发、医疗等无偿或低偿服务。尽量做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面貌清爽,衣物、被褥无污损,起居环境整洁卫生、无异味。

四是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持续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建立党(工)委领导、政府(办事处)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发展“互联网+服务”,做好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应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是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地、居民地申请限制,推进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由急难发生地申请审核并发放临时救助金。适当拓宽临时救助的范围,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加快创新临时救助的先进做法,推进资金筹集、救助形式、救助方法等内容的创新发展。

汪晔宇:现在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安徽新闻联播记者:耿厅长您好,我是安徽新闻联播的记者,请问省民政厅开展的“解忧暖心传党恩”及“情满江淮 共享小康”活动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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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联播记者提问

耿学梅:“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 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是省民政厅开展“8+6+N”“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的其中2项活动,主要目的是聚焦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力服务做好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范化解返贫风险,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通过抓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社会救助温度。通过走访慰问,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是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摸排和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落实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是稳步推进品牌创建。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实施步骤,主动打台、全面细致了解困难群众所需。省厅将部分市县“情满江淮、共享小康”活动的开展方案经验汇编成册,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相互学习,促进品牌创建活动不断走深走实。

四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下发《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1〕110号),适度提高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1833人次,支出资金2556.3万元。其中,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共计23899人次,支出资金350.7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计31327人次,支出资金466.2万元。走访后解决政策问题共计1574个,解决个案问题2472个。

安徽商报记者:耿厅长您好,我是安徽商报的记者。请问目前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低保是保人还是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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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记者提问

耿学梅: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目前申请低保主要考虑四个因素: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在计算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这些人员的收入都要计算在家庭收入当中。同时,我们省的低保目前坚持“单人户保”“整户保”相结合。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等困难群体可以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严格按户纳入低保,做到“单人户保”“整户保”相结合,应保尽保。

中安在线记者:耿厅长您好,我是中安在线的记者。请问新修订的《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重点对哪些条款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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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记者提问

耿学梅:新修订的《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修改完善了“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认定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

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规定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适度扩大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未成年人范围。 为切实解决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后面临的生活困难,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同时规定,“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耿厅长您好,我是安徽广播电视台的记者。请问新修订《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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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耿学梅 :一是推动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新增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二是推动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改革,明确规定:“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三是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改革,新增第五章“备用金制度”,规定:“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合肥晚报记者:耿厅长您好,我是合肥晚报的记者。请问今年一直提到的低收入人口具体包括哪些人群?如何做好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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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记者提问

耿学梅:《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对象。我们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主要体现为四个“到位”。一是“认定到位”,通过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两种方式,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全覆盖的认定,做到应认定尽认定,把低收入人口全部“找”出来。二是“入库到位”,按照统一规范的数据格式,将低收入人口信息全部录入安徽省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全面实现低收入人口数据的综合集成和信息化应用。三是“监测到位”,通过对接江淮大数据平台,定期抓取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共享的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收入降低等低收入人口致困因素,建立防范预警线和保障线,并按颜色深浅给出低、中、高三种程度预警。四是“政策落实到位”。对预警发现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进行线下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不同层级的困难类型,给予相应类别的基本生活救助、急难救助或专项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政策的,积极协调慈善帮扶、村民互助等其他帮扶措施,尽力消除低收入人口遭遇的致困因素。

汪晔宇:各位记者朋友,根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为向社会通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近期我们连续举办了7场发布会,请省直有关部门分别介绍了服务“一老一小”、让皖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推进平安安徽建设、解决群众“就医难”、民生工程建设、帮扶救助困难群体等实事办理情况。通过办好这一件件实事,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彰显了我们党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展现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当然,几场发布也只能反映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些重点内容,全省还有很多好的做法需要总结,也还有很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要解决。下一步,全省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探索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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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 耿学梅
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汪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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