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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举行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您当前的位置 : 地市发布 > 宣城   时间:2026-02-14 11:18  

  2月6日上午,宣城市举行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宣城市司法局局长秘宣宣,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沈奇鸣,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明,安徽法瑞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左家保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宣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玉红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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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陈玉红:

  各位新闻媒体界朋友,大家好!感谢参加宣城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宣城市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相关情况。我们邀请市司法局局长秘宣宣先生介绍总体工作;一同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沈奇鸣先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明先生,我们也特别邀请安徽法瑞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左家保先生参会,他们将和记者朋友面对面交流,通报有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依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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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玉红



  首先,请秘宣宣局长介绍情况。

  秘宣宣:

  大家好!下面,就我市“综合查一次”改革整体推进情况以及近日制定发布的《宣城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向各位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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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局长 秘宣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法效能直接关乎市场主体活力。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扰企等痛点堵点,自2023年10月起,宣城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综合查一次”改革,对不同执法部门可以同时一次性开展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市累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2379次,减少入企检查5774次,市场主体受检频次缩减约70.1%。这一举措不仅激活了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赢得市场主体广泛赞誉;改革经验做法更是先后入选全省2024年十大改革案例和2025年中央改革办第17期改革情况交流。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一盘棋”推进格局。高位统筹压实责任。将“综合查一次”改革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及市委深改委工作清单,市纪委监委同步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构建纪检监督与执法监督双向联动机制。专班运作凝聚合力。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召开全市推进会,明确部门职责与时序进度。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专题会商机制,着力破解跨部门协作难题。制度引领规范流程。建立工作联系、进度报告、动态调整等七项工作机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政府规章《宣城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为开展联合检查提供清晰制度指引,是全省针对“综合查一次”进行地方立法的两个市之一。

  二是夯实基础支撑,实现“一张网”监管覆盖。厘清执法底数。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工作,梳理市县两级行政检查主体401个,审核录入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330项,确保执法检查主体、依据合法规范。优化事项清单。先后梳理公布三批次联查事项清单,涵盖食品、危化品、卫生医疗、养老机构等57个重点执法领域,涉及28个部门197个事项,并动态优化调整。推行信用监管。构建“信用+监管”分级分类模式,对信用等级高的诚信守法企业,除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外,原则上不列入抽查范围;对严重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三是创优实施路径,推动“一码通”落地见效。统筹检查计划与流程。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结合监管对象数量、行政处罚记录、行刑衔接情况等维度,科学制定年度“综合查一次”执法计划698项,严禁无计划、无依据开展检查,杜绝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泾县、旌德等地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全程参与交运、公安等领域联合执法,对执法关键环节实施零距离监督。亮码执法提升营商温度。推广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按照“检查必亮码,无码不检查”原则,督促执法部门及时创建检查任务,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线下“亮码”检查,企业通过扫码积极参与执法评议和“码”上监督,形成“检查任务发起-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的闭环。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系统检查任务1254项,亮码866次、企业扫码633次,企业“亮码入企”成为执法新常态。积极推广非现场执法。鼓励部分重点执法部门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共享、智慧监管和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将以前必须到实地开展的现场检查转变为非现场监管方式,有效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检查活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办法》相关情况

  (一)起草主要过程

  《办法》立法工作于2025年初启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市司法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起草了《办法》草案,4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及立法咨询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赴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论证会。5月份,再次征求相关市直单位意见,赴东南大学法学院开展立法专家论证,并先后对《办法》草案开展二轮论证修改。6至8月,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的新要求,参照外地立法经验,结合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的操作实践,市司法局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宣城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8至10月,再次履行广泛征求意见、调研座谈、论证修改等程序,10月30日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办法》草案经反复修改完善,先后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发改委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最终形成送审稿,11月27日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11日正式施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适用情形。一是明确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多个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可以同时一次性开展的,原则上适用“综合查一次”;二是明确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内部不同内设机构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行政检查的,参照“综合查一次”合并实施;三是明确因实施现场勘验、复查、核查或者办理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线索、专项部署等开展的触发式检查,可以不适用“综合查一次”。

  2.关于职责分工。一是明确牵头单位负责启动并组织协同单位在各自职责内开展检查,协同单位应当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二是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三是牵头单位应当会同协同单位,每年3月底前编制并公布“综合查一次”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3.关于实施流程。一是明确全面推行智慧监管,依托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二是规定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制度,检查人员入企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生成的“检查码”;三是要求运用数字技术推进非现场检查,严格控制入企检查人数,明确检查结果当场告知及互认要求。

  4.关于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检查主体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协同机制;二是建立监督追责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定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严肃处理。

  以上为我市“综合查一次”工作及《办法》有关情况的介绍,谢谢。

  陈玉红:

  谢谢秘局长。下面请徐明副局长介绍情况。

  徐明:

  大家好!下面由我来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综合查一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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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明

  一、工作推进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坚持统筹整合监管资源与压减入企检查频次相结合,系统推进“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通过优化执法模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有效降低企业迎检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机制筑基,构建监管新格局

  1.聚焦制度创新,夯实改革根基

  立足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以“综合查一次”改革为牵引,统筹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全流程规范体系。依据前三批次“综合查一次”涉企事项清单,牵头制定外卖送餐员权益维护、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等6项任务方案,协同参与8个领域联合检查。通过专项联合抽查方案及计划制定、现场实施指引,实现“一清单管流程、一方案明职责”,推动执法流程标准化、透明化。

  2.深化“双随机”支撑,强化体系规范

  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印发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年度计划统筹机制,明确任务、对象、实施部门,统一规范抽查范围、流程及运行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统筹市、县两级任务,整合29个部门230项检查事项,覆盖89个行业,平均单次检查涵盖7个事项,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集约化范本。

  (三)联动增效,打造执法新范式

  1.“1+N”协同破壁垒,提升执法效能。

  针对市场监管局牵头的“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建立“部门主责、协同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三级响应”体系:对一般风险事项实行“预警提示+限期整改”,对中风险事项启动“部门会商+联合检查”,对高风险事项实施“专项治理+执法联动”,通过会商、信息互通、联合行动实现监管资源有机整合。2025年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8次,入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8.6%。如:联合人社、公安、商务部门建立外卖骑手权益保障三查三核机制(查用工合同、查社保缴纳、查薪资发放,核从业资质、核安全培训、核投诉处理),实施“体检式”检查,减少重复检查12次,企业迎检频次下降75%,推动行业规范达标率提升。

  2.动态调整强靶向,精准监管发力

  针对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建立吹哨响应与议事会商机制,动态优化检查比例和频次。创新“三集中”检查模式,通过“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模式,实现执法力量精准调配。协同化监管模式下,企业违法风险显著降低,问题整改率达98%,保持问题整改闭环率和经营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质效。

  三、服务提质,释放改革新动能

  1.“体检式”监管助合规,赋能企业发展

  在开展涉企执法过程中,推行监管与服务并重模式,通过现场指导、风险预警、限期整改等举措,系统性排查企业风险。2025年累计帮扶企业整改隐患1800项,助力经营合规率提升至98%,企业迎检负担有效减轻。实行“三书同送”工作机制。对受到一般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今年以来实行“三书”同送1256份次。创新实施信用修复“全域通办”模式、大力推行“线上办、掌上办”,2025年以来全市办理信用修复7980件,实现修复申请零次跑,材料审核时限压缩50%以上,经营主体满意率达100%。

  2.信用分类强支撑,创新监管路径

  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对全市7万余户企业划分为A(2.28万户)、B(3.72万户)、C(1.02万户)、D(0.85万户)四个等级,对A类企业实行“非接触式监管”,年抽查比例控制在3%以内;对D类企业实行“驻点式”监管,抽查比例提高至50%以上。通过差异化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自2023年起我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充分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检查比例达9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综合查一次”改革协同配合。与司法局加强沟通协作,推进平台对接、清单衔接、数据共享、机制协调,推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与“综合查一次”有机融合。

  二是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认真落实前三批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在牵头的6项和参与的8项应用场景中,加强部门检查事项整合,不断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三是继续牵头做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按计划有序高效推进年度抽查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提升双随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陈玉红:

  谢谢。下面请沈奇鸣副局长介绍情况。

  沈奇鸣:

  大家好!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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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沈奇鸣

  一、工作情况

  (一)联合检查扩点增面

  一是增加联合检查事项。在市司法局指导下,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原则,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厘清检查边界,编制市本级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项,并将其中14项纳入“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占比达70%。同时,在发布的市级层面联合检查清单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查一次”共10项,其中牵头7项,协同3项,占比达17.5%。二是强化内部联合协作。修改完善交通系统内部综合执法机构与“三中心一站”服务机构联动协作机制,减少系统内部“多头”“重复”检查情况出现。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行动303次,解决问题77个。三是规范入企检查流程。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宣城市交通运输领域入企检查流程指引(试行)》,规范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执法流程,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保障涉企检查流程严谨规范。

  (二)科技赋能提质增效

  依托省级统建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采取视频监控、智能预警、网络巡查等方式,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两客一危”(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重点车辆监管等领域,开展非现场执法,远程监管(无感检查)。一是利用动态监管平台,实现重点营运车辆远程监管。全市916台“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省“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通过实时采集车辆位置、速度、运行轨迹、驾驶行为等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模型,主动发现和识别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异地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自动预警,助力精准执法,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2025年以来累计自动预警风险隐患2487条。二是利用治超非现场平台,实现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2019年以来,全市建成“1+7”(市本级+7个县市区)个执法平台,在全市国省干线、重点货运通道设置44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实现超限超载车辆“过磅即预警、违法即抓拍”,并在全省率先实现超限运输视频证据自动采集上传、违法信息短信自动推送功能,减少了现场执法的人力投入。2025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案件1711起,其中通过非现场查处1345起,占比达78.61%。

  (三)创新场景优化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依托全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开发“行政检查码”系统,按照“亮码通知、照单检查、结果共享、扫码评议”全流程开展入企检查。为确保“扫码入企”制度落地见效,我局组织开展2次全市执法人员“行政检查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印发放培训手册、制作操作视频,并入企宣传“扫码入企”相关政策,帮助执法人员和企业主体快速熟悉工作流程,全力推动系统顺畅使用。二是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我局自2025年10月份起,积极推进我市“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安全码赋码和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围绕客运车辆10项指标、危货车辆9项指标等情形,对企业及车辆进行赋码。对信用较好的绿码企业和车辆免查少查,对于黄码企业和车辆做好指导帮扶,对红码企业和车辆实行重点监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三是落实审慎包容监管。常态化开展入企普法宣传和业务指导帮扶,帮助市场主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轻微免罚、承诺轻罚等柔性执法举措,2025年以来,共办理“轻微免罚”“承诺轻罚”案件670件,减免罚款67.89万元,惠及企业主体200余家,切身减轻企业负担,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四)严格监督强化保障

  一是自查自纠,整治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征集线索、12328监督热线、“支队长轮值”等渠道,整治“乱检查、乱处罚、乱扣押”及“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全市交通运输部门排查发现并完成整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23个。二是定期分析,依托数据研判。每月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数据进行深度分析,聚焦高频违法、大额处罚、顶格处罚等执法行为,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及时发现制止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支撑,为研判本地区行业运行态势、加强综合治理提供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工作,一是动态调整联合检查清单,进一步扩大联合检查覆盖范围;二是深化科技赋能,强化数据分析远程监管;三是完善跨区域协同机制,检查结果信息互认共享;四是加强企业反馈收集,优化联合检查流程,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赋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陈玉红:

  谢谢。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宣城日报记者:

  请问交通运输部门在落实审慎包容监管措施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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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日报记者提问

  沈奇鸣:

  谢谢。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始终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将审慎包容监管理念贯穿交通运输执法监管全过程,兼顾监管刚性与服务温度,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赋能增效,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普法赋能,筑牢包容监管基础。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严格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采用“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模式,打破传统宣传壁垒,通过线上推送、线下培训、“送法入企”等多种形式,精准解读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优惠政策。同时,重点对一年内多次接受处罚、实施重大处罚的企业,开展“执法回访”,2025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回访536家次,帮助市场主体精准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动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强化精准帮扶,提升企业合规能力。采取“第三方专家+业务骨干”联动帮扶机制,自2024年开始,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我市22家危货运输企业、10家客运企业、11家港口码头企业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和精准指导帮扶。梳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车辆设备运维、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493个,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一对一”指导、“点对点”督办,帮助企业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合规经营能力,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违法违规风险,实现“监管有温度、帮扶有力度”。

  三是落实柔性执法,彰显包容监管温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领域“轻微免罚”“承诺轻罚”清单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及时纠正的,依法不予处罚;对符合承诺轻罚条件的,引导当事人作出合规承诺,依法减轻处罚,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理念。2025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办理“轻微免罚”“承诺轻罚”案件670件,减免及节省罚款67.89万元,惠及企业主体200余家,用执法的“温度”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拓展企业发展新空间。

  新安晚报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运用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做到既能无事不扰,又能确保检查质效,让检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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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记者提问

  徐明:

  谢谢。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三精监管”实现精准施治:

  一是构建精准画像系统。依托安徽省企业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整合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25类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自动生成、实时更新。

  二是实施精细分类监管。在精准画像基础上建立分级通用指标体系,对全市7万余户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差异化设定抽查比例。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自2023年起我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充分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检查比例达90%以上。

  三是开展精心部门联动。深化双随机跨部门联合监管。扩大联合覆盖面,梳理29个部门89个行业230项检查事项,对部门内普遍性抽查和专业性抽查任务进行整合。自2023年起全市依托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联合抽查任务数占总计划任务数85%以上。

  安徽日报记者:

  请问法瑞滋公司左总,您对“综合查一次”改革有什么感受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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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记者提问

  左家保: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我是安徽法瑞滋食品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左家保,我们企业坐落于宣城市经开区创业路,是一家主要从事烘焙食品面包、蛋糕、糕点加工销售的食品企业。目前在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拥有44家直营门店,2025年营业收入突破6000万,同比去年增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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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瑞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左家保

  作为食品企业,日常我们会接受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行政检查。以往都是各部门分开来检查,比如市场监管查原料溯源、查品控流程,应急部门的安全检查等等,有些是定期检查,有些是临时通知来检查,每个部门来检查我们需要提前准备相关台账资料,检查时还要安排专员分别陪同介绍情况,需要我们企业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后,现在来我们企业的检查,大多是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提前通知我们检查时间、检查部门,这样我们可以提前准备,更好地安排生产经营和迎检;而且,检查当天各个部门来一次就能完成多部门的检查,这不但减轻了我们的迎检压力,让我们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更重要的是,以往对于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各个部门的检查标准可能不太一样,现在通过“综合查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时,各部门可以第一时间进行协商,从而达成一致的检查标准共识,对我们企业来说也就少了很多困扰。另外,现在“综合查一次”还实行“亮码检查”、“扫码入企”制度,检查时我们企业可以通过扫码全面查看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等信息,检查结束后还可以对执法行为满意度进行打分或投诉,这种“阳光执法”,让我们企业更放心、安心。

  我觉得开展“综合查一次”确实是一件便企利企的好事,希望政府和执法部门能够坚持这一好的做法,持续深化推进,同时加强检查过程中的同步指导和服务,为我们企业松绑减负,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帮助我们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我也借此平台感谢政府、感谢市民和媒体对法瑞滋的关心与厚爱,谢谢!

  陈玉红: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关心问题,可以在会后与我们联系。“综合查一次”改革,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务实之举、助力之策,有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做好跟进报道。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散会。

来源:宣城市政府新闻办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