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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星期五

宣城市举行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和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新闻发布会

您当前的位置 : 地市发布 > 宣城   时间:2025-06-06 16:39  

  4月21日上午,宣城市举行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和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会计师王明峰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宣城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场

  甘德林: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出席由宣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和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我们邀请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会计师王明峰同大家见面,通报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首先,请王明峰总会计师介绍相关情况。

  宣城市新闻发布科科长 甘德林

  王明峰: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介绍相关情况。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会计师 王明峰

  一、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一)扩大缴存覆盖面,激活制度活力。缴存规模稳步增长。2024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6.9亿元,同比增长2.05%。年末全市缴存职工达27.11万户。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67.54亿元,归集余额94.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57亿元。缴存结构持续优化。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42.88%,非公单位占比57.12%。中低收入职工增长为缴存主力。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2%,高收入占0.78%;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

  (二)优化提取政策,有力保障住房消费提取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消费为主的住房保障功能。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53.04万笔、27.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8%、1.11%。住房消费占比70.06% ,非住房消费占29.94%。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2024年职工购房直系亲属互提互助业务88笔、1532.22万元;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业务3笔、15.5万元;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业务283笔3308.21万元。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租房提取金额由2023年4514.18万元增长至2024年9665.56万元,同比增长114.12%。

  (三)丰富贷款政策,持续助力缴存职工住房安居。保障中低收入及青年群体实现稳业安居。全年共发放各类“人才版”公积金贷款14笔,435万元,144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贷款5187笔17.16亿元,年龄40岁以下贷款4791笔16.57亿元。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进一步缓解职工购房压力。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相比较,可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34亿元。适时调整贷款政策,回应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新需求。2024年,发放保底贷款1618笔、5.20亿元,异地贷款663笔、2.61亿元,提高贷款上限贷款285笔、1.78亿元,商转公贷款1310笔、4.37亿元。

  (四)增值收益创新高,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稳定支撑。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12亿元,同比增长6.67%。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53.41万元。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12.77万元,累计上缴9.27亿元。

  (五)多举措全方位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放大公积金政策宣传新成效。参加房展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六进”宣传活动;依托多载体刊登宣传稿件、短视频;上线智能客服,多渠道进行业务热点问题答疑。开辟“政银企”服务新路径。依托银行网点开设9个公积金业务“就近办”服务点。积极推广“公积金信用贷”业务,全年为公积金缴存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7笔7563万元。推动跨区域融合新发展。2024年,网办提取占全量提取业务的43.23%;发放“南京都市圈”公积金贷款777笔2.63亿元;办理“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业务400笔。数字赋能打造服务新模式。一是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为各类业务高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优化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推出“亮码可办”等业务功能,有效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性与智能化水平。

  二、我市最新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介绍

  今年1月和3月,我市先后两次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内容为:

  (一)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延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和最长年限。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退休年龄分别按男65周岁、女60周岁和55周岁核算;原60周岁及以上退休的女职工此次政策不变,若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则从其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从现行的20年延长至30年。扩大“互提互助”政策适用范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自有购房资金不足支付购房款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降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将我市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二)3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提取政策和贷款政策。

  提取政策方面,进一步扩大“互提互助”政策业务范围。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贷款的,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且其父母、子女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还款本息。放宽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限。购买自住住房,在产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可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并享受“互提互助”政策,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贷款政策方面,提高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加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完善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购房屋建成年限在15年(含)以下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年限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50%;房屋建成年限在30年以上的,不予受理。

  甘德林:

  谢谢王明峰总会计师。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单位。

  直播宣城记者:

  听说我市职工公积金可“互提互助”,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政策?

  直播宣城记者提问

  王明峰:

  2024年3月,我们出台了“互提互助”政策,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此外,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的自住房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以旧换新”置换、大病住院提取等均可“互提互助”。

  今年1月,我们进一步扩大“互提互助”政策使用范围,对购房消费一是取消购房人须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限制;二是取消购房类型须为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三是异地购房与本地购房提取政策一致。今年3月,我们再次发文,进一步减轻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压力,将“互提互助”政策使用范围覆盖到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额度以2025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实际还贷本息为限;提取金额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同时,为降低居民支付购房款压力,自2025年1月1日起,新购买自住住房可多次提取公积金,即:首次购房提取不足以覆盖首付款或全款房购房款的,在产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可再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并享受“互提互助”政策。以上政策本地、异地购房、贷款均适用,当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高于90%时,以上新政暂停执行。

  甘德林:

  谢谢发布人,谢谢新闻媒体记者朋友。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

  

来源:宣城市政府新闻办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