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上午,亳州市召开“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顺军,亳州市12315指挥中心主任肖玉娜,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梅林,亳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乾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接受记者提问。亳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波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场
李波:
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亳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波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亳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有关情况。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顺军同志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王局长介绍情况。
王顺军:
2024年,我市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促进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有力支撑。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顺军
一、守护消费安全,坚决筑牢“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底线。一是深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印发《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社会共治的工作基础。开发完善“食安包保”数智管理平台“一键督导”等新功能,科学、便捷化“食安包保”工作。全市入网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8419家,7543名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完成年度督导工作。以“食安守护”攻坚行动为统领,聚焦重点对象、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代用茶及特殊膳食食品、“特供酒”清源打链、特医食品经营秩序、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校园及养老机构专项抽检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88万户,排查并完成风险隐患问题处置9.5万个;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15649批次,检出不合格品已全部完成处置。二是全面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巩固提升行动中,全市共检查药械妆生产经营主体23803家次,责令整改4832家次;移交县区稽查机构药械妆案件线索249件,核查处置率100%。全市办结药械化案件1549件,移送公安10件,查办货值金额超过50万元大要案17件。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及“亳药安”小程序的应用,目前全市已入网主体11724家,上传索证索票记录120余万条、进销货台账910余万条,通过平台监管经营使用主体1万余家次,排查风险隐患并责令完成整改4550条。三是深入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电池、燃气器具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电池、燃气器具经营户4686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96个。四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创新搭建电梯检测数智监管平台,覆盖检测计划、检测视频、检测数据、整改确认、检测报告、监管审核六大环节,22家电梯检测单位在线上传现场检测视频,共享数据,市场监管人员在线审核,随时对不符合规则的视频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电梯检测市场公平稳定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乘梯安全。目前已上传电梯检测数据10072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77家。
二、执法利剑全面净化市场经营秩序。2024年,我市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稽查行动,全市共查办各类案件3550件,涉案货值518.92万元,移送公安17件,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4件。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26件,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2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件,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7488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6019件,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73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有效维护消费者民事权益。审结涉消费者权益行政一审案件138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涉消费行政行为效力,积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对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17件29人,提起公诉23件34人。向主管部门制发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份,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64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000余万元。
三、全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2024年,我市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咨询投诉举报94037件,其中投诉49176件,举报22605件,咨询222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3.28万元。按时核查办结率均为100%,位于全国前列。全市调解成功率达63.26%,较往年稳步提升,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持续推进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发展线上ODR(在线消费纠纷先行调解)企业,加快建设线下“消费维权服务站”,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全市2024年新增ODR企业40家,处理消费纠纷5265件,和解成功率84.6%,新增消费维权站25家。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公示等手段,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及时性、精准性。2024年开展重点领域、投诉举报较多、抽检不合格等问题企业集体约谈4次,通过全国投诉公示平台公示消费者投诉29647件。
四、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共治建设。一是发挥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协调配合相关成员单位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消费维权。二是扩大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围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双十一”等重要消费节点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发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消费警示18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咨询活动50余次。三是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做好消费维权协作行动。健全完善皖北消费维权联盟机制,轮值联盟主席单位期间共同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区域合作事项,围绕打击恶意投诉举报、诚信经营承诺等共同发布消费提醒及“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活动倡议。与上海市奉贤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合作,建立消费维权工作信息互通机制,在联合推进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共同促进地方特色消费资源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四是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智慧化模式。全市6万余户食品药品企业100%实行线下一店一码,扫码即可“有意见 码上提”并进行满意度评价,自功能开通以来,累计核查处置投诉举报105件,满意度评价183684条。
五、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行动。着力打造“诚信亳州 乐享放心消费”品牌,充分营造放心消费舆论氛围。积极发挥网络、移动端、新媒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和“诚信经营大家说”活动。联合联通、电信、移动三大通信运营商推送共建放心消费环境公益短信近200万余次,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2024年新增省级放心消费优秀单位6家,优秀街区1个,放心消费通信网点16个,安徽消费体验馆1家,安徽特色伴手礼1个,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405家。
五、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2025年2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全省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以来,亳州市局迅速响应、周密部署,紧扣“查隐患、强监管、促规范”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截至3月12日,全市累计排查发现食品、药品等问题1745个,开展现场检查4678次,接收投诉举报2986件,出动执法人员4255人次,抽检食品950批次。针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告诫经营者停止相关行为,责令整改1651个,涉嫌违法行为,线索核查94个,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动态销号,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六、组织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我市各级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陆续组织开展3·15主题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加强诚信建设系列活动、消费教育普法行、重点消费领域集体约谈、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座谈会、食品药品领域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
李波:
谢谢王局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亳州晚报社记者:
中消协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我市消保委和市场监管部门在2025年将围绕这一主题谋划部署哪些重点工作,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亳州晚报社记者提问
肖玉娜:
感谢您的提问。围绕中消协“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我市将聚焦“全过程保障消费权益、全链条提升消费品质、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三大维度,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 肖玉娜
一是构建维权服务矩阵。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维权质效,整合市场监管、司法调解、行业协会资源,通过12315、12345以及线上ODR(在线消费纠纷先行调解)平台、线下消费维权站多种渠道,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实现“一次提交、多端联动、限时办结”。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利用智慧化监管平台,对食品、药品、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高风险行为加强监管,提前介入约谈、公开风险提示。动态监测热点行业、重点区域投诉趋势,对连续上榜企业实施风险评价等级监管,倒逼企业自律。
三是打造“放心消费生活圈”。在重点商圈、专业市场、民生领域(如连锁餐饮)广泛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推行“一户一码”,扫码可查资质、抽检信息、满意度评价,以及进行投诉举报,夯实满意消费基础。
安徽法治报记者:
亳州两级法院如何通过加强司法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消费?

安徽法治报记者提问
梅林:
感谢您的提问。
2024年,我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消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消费。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梅林
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完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买卖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6492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规范市场环境、促进守法经营。依法审理侵权责任纠纷4354件,对销售缺陷产品致不特定人受害案件,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有力保护消费者人身及财产权益;依法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5件,及时恢复受损公共利益,为不特定消费者提供有效救济;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78件,出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明确对于持续侵权、多次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深化部门协作,推动构建行政机关、消保委、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亳州中院与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原则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与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配合,建立了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亳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对接多元解纷力量,由“法院委派、调解员接单”转向“双方推送、联动化解”双向互动模式,充分发挥解纷合力,促进矛盾预防和源头治理。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兑现胜诉权益。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加大督促主动履行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性。扎实开展“徽动执行”专项行动,灵活采取执行和解、集中执行等方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持“凌晨出击”全年无休,“执行110”常态化出警,2024年,执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605件,执行到位金额9612.6万元,切实保障权利人胜诉权益。
四是深化长三角集群产业跨地域协同保护机制。2024年10月,亳州中院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长三角集群产业跨地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下一步,四地法院将在跨域立案、快维调解、“产消”联动、多元解纷、数字协作、适法统一、快速执行等方面深化协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推进长三角地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2024年度,检察机关在守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都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陈乾宇:
感谢您的提问。

亳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陈乾宇
一是市检察院作为市食安委办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常态化的联席、沟通、会商、协作,共同守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与市场监管等五部门建立了食品销售质量安全风险会商联络员制度、定期会商制度、成员单位轮值召集主持会商会制度、信息实时共享制度和会商结果运用制度,召开四次市级层面食品流通安全会商会;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7件29人,提起公诉23件34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职责。2024年,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聚焦新业态网络直播销售、社区团购以及预制菜添加防腐剂和餐饮环节未明示、茶叶农残超标、外卖商家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大事,通过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等,共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件,收到回复采纳17件;四是对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药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代表不特定消费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侵权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共提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64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000余万元。
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与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加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守护亳州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波:
今天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4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