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上午,蚌埠市召开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蚌埠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余勇,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欧丽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蚌埠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李静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场
李静: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的新闻发布会,我是主持人李静。

蚌埠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李静
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余勇同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欧丽娟同志到会,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发布。首先,请余勇同志作情况介绍。
余勇: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蚌埠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余勇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的重要法治保障制度,既是传递司法温度的民生工程,更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防线。近年来,蚌埠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宣传覆盖面,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2025年,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继续纳入蚌埠市33项民生实事,成为全市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34件,提供法律帮助1735件,接待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组织“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活动32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00万元,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2024年,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这份荣誉既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未来前行的动力。
一、统筹推进强落实,民生实事落地生根
(一)高位部署抓推进。将拓宽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扩大服务覆盖范围与影响力、拓展服务领域等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年度核心工作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任务明分工。以高质量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核心目标,将各级法援机构年度任务纳入《蚌埠市2025年民生实事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协同联动聚合力。深化公检法司协同配合机制,建立与检察院日常联系制度,提升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效;加强与人社、住建、工会等部门协作,针对群体性维权案件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机制,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二、聚焦需求优服务,便民利民直达民心
(一)织密四级服务网络。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依托8家法律援助中心、139个法援工作站、1134个法援联络点,建成市、县(区)、乡(街)、村(居)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拓宽多元服务渠道。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建设,充分发挥“12348”安徽法网、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司法官方平台等线上渠道优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申请、投诉处理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
(三)优化贴心服务举措。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个人诚信承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理”;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提供电话预约、容缺受理和上门服务,让法律援助更有温度。
三、提质增效强监管,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建强专业律师队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组建蚌埠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将入库律师执业年限门槛提升至三年以上,建立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奖惩并重,打造一支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二)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各环节流程;落实过程跟踪、结案评估、投诉查处制度,通过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等多种方式,实现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监管。目前,蚌埠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优秀案例评选连续荣获全省优秀组织奖。
(三)创新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创新开展法律援助满意度测评工作,将前台咨询人员、工作人员、案件承办律师均纳入测评范围;通过满意度信箱、电话回访、线上评议等方式,让办事群众独立参与测评,测评结果与服务补贴直接挂钩,对群众反映的不满意事项及时整改,以责任倒逼服务质量和效率双提升。该制度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典型管理举措。
四、广泛宣传树品牌,法援惠民深入人心
(一)精准开展主题宣传。紧扣“春节”“妇女节”“助残日”“建军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法援惠民生”主题,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等系列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法律援助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二)创新宣传传播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深入挖掘一线法援工作者先进事迹,精心编写典型案例,讲好蚌埠法援故事,不断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三)打造特色维权品牌。始终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举措,畅通申请渠道,强化质量监管,延伸服务链条,重点打造扶贫惠民、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援助特色品牌。近年来,相关品牌建设工作先后荣获司法部表彰,成为蚌埠法律援助工作的靓丽名片。发布完毕。
李静:
感谢余勇同志的发布,下面是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开始提问。
大皖新闻记者:
我是大皖新闻记者,请问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请问新《条例》在主要内容上有哪些变化?

大皖新闻记者提问
欧丽娟:
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优化完善,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欧丽娟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同时细化了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保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事项,同时对特困人员、低保户、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疾病儿童等6类人群,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三是完善程序规范,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申请事项类型,灵活确定援助形式,同时强化对法律援助人员及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四是固化实践成果,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逐步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服务便捷性。
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我是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请问获得法律援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请法律援助?

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提问
欧丽娟:
想要获得法律援助,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二是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在援助范围方面,目前刑事案件已实现全覆盖,民事案件中涉及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常见事项,群众可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查询。经济困难标准方面,我市当前执行的是蚌埠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后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70元。如果是低保户、在校学生、军人军属、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以及农民工讨薪,则免于核查经济状况,可以直接申请援助。申请渠道方面,群众可就近前往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场申请,受理机构会依法指派律师办理案件,受援人也可自主选择律师库中的律师(即“点援”);若仅需法律咨询,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服务)、“12348”安徽法网进行电话或线上咨询,也可到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向值班律师咨询。
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我是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请问蚌埠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优秀案例评选也连续获全省优秀组织奖,请问在保障案件质量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提问
欧丽娟: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核心生命力,直接关系到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也影响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信力。我们主要通过“四道关口”筑牢质量防线:
一是严把“源头关”,建强律师队伍。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提高准入门槛,鼓励资深律师、十佳律师、律所主任带头承办案件;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律师和律所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律师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是严把“指派关”,优化匹配机制。全面推行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简化申请流程;采取“点援+轮派”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案件类型、申请人需求、律师专业特长精准匹配承办律师,确保“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
三是严把“评查关”,强化过程监管。定期开展优秀案件评选、同行评估活动,邀请专家律师、高校教授参与评议;通过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下沉督查等方式,重点对案卷中的谈话笔录、证据收集、代理词、庭审笔录等关键环节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四是严把“评价关”,畅通反馈渠道。创新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通过扫码评议、信件反馈、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回访受援人,同时主动征求办案机关意见,形成“群众评价+专业评议”的双重监督体系,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李静: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心、关注。本场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稍后我们进行下面一场,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