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1日上午,蚌埠市召开《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李国柱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蚌埠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李静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场
李静: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蚌埠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李静
停车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关乎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停车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我市正式出台了《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详细解读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意义,让市民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这项重要举措。我们邀请了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李国柱同志到会,解读《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希望借助这次发布会,与媒体朋友们进行交流,也期待通过大家的报道,让《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停车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首先请李国柱同志作情况介绍。
李国柱: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国柱
2022年5月1日,《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施行,通过地方立法,推动、促进和加强停车管理。为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停车泊位供需矛盾、配套设施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等原因,停车难、停车乱等广大市民关心关注、期盼破解的突出问题,我局起草了《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给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实施细则》的出台,是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将进一步细化《条例》的各项规定,使其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下面,我从几个方面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职责分工明确
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辖区停车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停车管理具体办法,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公共停车设施的监督管理以及道路范围以外停车行为的管理工作,经营性停车设施的备案工作,对改变公共停车设施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推动蚌埠市智慧停车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停车信息接入。公安部门负责设置、管理路内停车泊位,管理道路范围以内的停车行为,对路内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查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型停车场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共享行为人信息,配合做好道路范围以外停车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实施,审批停车设施用地,组织审查停车设施设计方案,对道路范围以外与建筑物之间的公共区域土地使用权进行认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和独立规划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定列入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性停车设施工商登记的办理、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登记的办理及监督管理,查处停车场经营活动中价格违法行为。
二、重点任务突出
一是增加基本停车供给:加强规划统筹实施,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以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圈等停车需求大的区域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在周边有条件的区域新建公共停车设施等措施有效增加车位供给,破解停车难题。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停车设施。推进在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以及充电桩、充电站等服务设施。
二是加强停车设施管理:推进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科学设置临时公共停车泊位,促进停车设施专业化经营,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推动成立蚌埠市停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治自律,总结、交流国内先进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经验,推广行业新技术、新理念,助力解决全市停车乱、停车难问题。
三是加大停车秩序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多部门开展不少于一次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违停、占用消防车通道、私设停车场、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整治。
四是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全面掌握辖区居民停车需求,建立和实施共享停车供需沟通机制,挖掘、释放潜在空闲时段停车泊位利用率。针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梳理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停车资源供给状况,组织供需双方协商共享停车事宜。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安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对社会错时免费或有偿开放,引导住宅小区的停车设施在满足本小区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合理分配商住一体停车设施,按照规划的车位配建标准,区分商业和住宅停车设施配比,鼓励商业区停车设施夜间向市民开放,住宅区停车设施白天向商业开放。
五是加快推进停车智慧管理: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将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停车充电一体化运营监管平台监管,实现停车数据互联互通、泊位信息实时共享、车辆停放精准定位,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利用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鼓励市民低碳出行,引导群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文明停车的观念,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谢谢大家!发布完毕。
李静:
感谢李国柱同志的发布,下面是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开始提问。
安徽青年报记者:
我是安徽青年报记者,请问我们城市管理局在停车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增加基本停车供给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和计划?
李国柱:
在增加基本停车供给方面,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实施,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管理《蚌埠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布局规划》的实施,指导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做好停车场建设,县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停车管理情况编制城区停车设施布局规划,并做好实施。二是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蚌埠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布局规划》制定公共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计划做好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三是以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圈等停车需求大的区域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在周边有条件的区域新建公共停车设施等措施有效增加车位供给。四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停车设施。五是推进在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以及充电桩、充电站等服务设施。我们今年继续实施便民停车暖民心行动项目,截至目前,市区新增停车泊位30945个,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82%。
蚌埠日报记者:
我是蚌埠日报记者,对于停车设施的管理,如何确保经营性停车设施规范运营?
李国柱:
为确保经营性停车设施规范运营,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推进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实施细则,明确了备案流程。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经营性停车设施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分类处置。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材料齐全的,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现场勘验后进行备案登记;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二是加强经营性停车设施日常监督,确保其遵守《条例》相关要求。对侵占政府公共资源或无土地使用权私自设置停车设施的依法治理。同时,完善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李静:
由于时间原因,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心、关注。《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公布实施,是我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市民出行环境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大家的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实施细则的内容和意义。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