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制定《决定》:
一是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未来产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适应未来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决定》,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我省未来产业布局和培育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是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抢抓未来产业发展机遇的有力保障。我省有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高品质科教资源、高层次人才队伍、领先的战新产业基础、丰富的应用场景,制定《决定》,确立未来产业发展原则、突出布局体系、明晰政府职责、强化要素保障,有利于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破解未来产业发展难题的有效动力。未来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价值性,同时存在长期性、不确定性、风险性和竞争性。制定《决定》,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坚定发展信心和耐心,以法律制度的确定性更好对冲未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
四是运用我省新兴产业立法经验,进一步开展未来产业立法的有益实践。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职能,先后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制定《决定》,有利于依法构建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生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接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