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谦抑审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和企业家走出困境、重返市场,让企业和企业家舒心发展。
一是加强执法司法检查。坚决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开展涉企案件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评查检查各类涉企案件27608件;对企业经营性资产“活封活扣”,有效释放价值64亿余元财物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简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流程,依法保障8314人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全面清理涉企“挂案”。全面摸清底数,逐一“解剖麻雀”,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撤销处理,坚决不让一个企业和企业家“负罪经营”。全省涉企“挂案”清理率100%,实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
三是正向激励改过自新。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为主动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覆盖企业12596家,依法撤销、删除失信8843件,累计出具信用恢复证明1468件。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扩大市场主体受惠面,推出轻罚、免罚清单事项236项,办理“轻罚免罚”案件8600件,免罚金额1.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