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顶格推进、顶格协调,成立由省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吸引利用外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推动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动的“1+10+100”重大外资促进活动。“1”,就是每年省级层面举办1场以上重大外资促进活动;“10”,就是省十大新兴产业专班组织10场以上重要外资促进活动;“100”,就是各市、县(区)组织不少于100场的境内外外资促进活动。
三是常态化对接我国驻外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商协会,以及各类国际组织和企业的驻华机构、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国内外基金等,建立周有信息、月有交往、季有活动、年有盘点的外资招引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