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SO2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CO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O3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全省污染物浓度呈明显季节变化特征,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夏季最低、冬季最高,O3浓度夏季最高、冬季最低。PM2.5和O3是全省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全省16个设区市中,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10个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5个,其中黄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由第5位上升至第3位。
(二)酸雨。全省平均酸雨频率为6.2%,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4个市出现了酸雨,比上年减少1个。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95,同比上升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