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规划》既有效衔接国家政策要求,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特色:
一是深入谋划指标体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指示精神,将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持续改善”要求,落实到目标设定中,并区分皖北、皖江和皖南山区不同情况,合理规划指标体系。
二是体现我省特色。紧扣我省实际,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长三角区域共保联治等作为我省重点任务和特色工作,统筹谋划纳入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充分体现省情特色。
三是注重开门问计。通过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社会对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厅领导主持召开规划编制社会各界建言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环保公司等,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单位(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
四是明确重点项目方向。省级层面系统谋划了“十四五”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提升、土壤和地下水领域、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治废领域、长三角共保联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7大类重大工程专栏,提出重点项目方向,指导各地谋划好重点支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