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要基业长青求发展,光有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是不够的,企业自身也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修炼好内功,《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一是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民营企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主动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和优秀国有企业交流合作,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培育一批行业领军型和成长创新型民营企业。
三是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成果转化和资产整合项目,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
四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民营企业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实现规则标准等高对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科创产业深度融合、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