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省发展改革委采取鼓励先行先试的方式,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筛选确定马鞍山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6个开发区开展“标准地”改革试点,深入探索操作层面的途径和方法。目前,马鞍山市多个开发区、黄山高新区、新芜经开区、宣城经开区等已按照“标准地”要求出让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其中马鞍山市制定“标准地”系列政策,配套最全。其他试点开发区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尤其是淮北市在区域评估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目前,各试点单位以“标准地”模式出让土地18宗共计1112亩。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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