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微博
安徽发布微信
中安新闻客户端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The Information Office of Anhu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 > 相关报道/背景
3月1日起实施!安徽首部地方性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作者: 稿源:安徽经济报

  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是我省首部地方性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将为全省电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明确供电企业优化服务、简化流程、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义务,提高“获得电力”指数,构建高效率办电、高品质服务、高质量供电的电力营商环境。

  提升供电服务品质

  要求办理用电业务,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两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压缩供电抢修服务时限,城区范围内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120分钟。

  聚焦解民之难

  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充电难、充电慢成为民众的新难题。《实施办法》明确“在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集中停放区等场所同步建设充电设施”等系列举措,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安徽省能源局副局长鲍来祥表示,《实施办法》实施后,有利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电力发展,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明确政府与电网企业协同推进“长三角特高压枢纽”建设,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规划衔接、项目建设、设施保护等问题。

网站介绍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