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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 安徽省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作者: 稿源:央广网

  3月22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发儒在会上对《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细则》共5章28条,分总则、方案编制、方案审批、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是对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要求进行细化。

  “成片开发建设属于新修正《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种情形之一,应当以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黄发儒强调,贯彻执行《实施细则》时要充分保障农民权利和公众知情权;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严格保护;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必须符合规划;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实施细则》特别规定,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这不仅体现了成片开发建设的公共利益属性,也鼓励了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土地发展权、土地增值归公,促进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更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黄发儒表示,新土地管理法虽然将房地产、工业和商业等非公共利益项目排除在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的范围之外,但考虑到我国目前依旧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如果完全禁止此类项目征收土地,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而且由政府进行成片开发更有利于统筹城市建设。“成片开发”制度不可避免会增加征地的难度,但体现了缩小土地征收范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方向和要求,能够有效降低随意征地的冲动,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利于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为做好与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市、县在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量力而行,原则上不将2年内不实施建设的地块纳入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范围。2年后建设的地块待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近期行动计划出台后,纳入到以后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中;成片开发范围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并确保将经批准的成片开发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到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中。

  在具体到如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一问题上,黄发儒告诉记者,一是市、县政府按照经省《实施细则》要求,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依程序报省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批准;二是市、县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要求组卷,逐级上报,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三是在已批准的征地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再由市、县政府批准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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