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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提出22条重点任务 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作者: 稿源:央广网

  “到2022年,全省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今天上午,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在新闻发布会上,对10月28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结合安徽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增强兜底功能,围绕“8+1”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意见》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加强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和加快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6个方面,提出22条重点任务。”耿学梅告诉记者,《实施意见》做了不少政策创新,如要求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实施差异化分类救助。发展多元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围绕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做了具体规定;加强分类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耿学梅特别强调,在加快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规定在乡镇(街道)建立党(工)委领导、政府(办事处)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取消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低保、特困供养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

  为推进《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压实任务,广泛宣传,督查监测。安徽省民政厅将建立《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测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各地执行情况。(赵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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