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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部门联手出台18条措施 帮扶个体工商户渡难关
时间:2020年03月24日 作者: 稿源:中安在线

   3月 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发布介绍《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若干措施》共有18条具体措施,从6个方面对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展开帮扶,其中包括了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减免税费、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等诸多利好措施。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介绍,目前,安徽省共登记个体工商户360.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9.5%,带动就业人口近千万。受此次疫情影响,安徽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当前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快有序复工复产,对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意义重大。

  3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结合安徽省实际,既有对六部委《指导意见》的进一步细化与明确,也有本省的新增措施,还有省里已出台帮扶企业政策中拓展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条款,共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包括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这六个方面。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应免费用的,办理退费。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

  在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方面。《若干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减免租金、商业保理公司减免还款、典当行减免息费。(记者苏艺刘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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