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要求,我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推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
实施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公布各层级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等服务方式。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推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办一件事为主题,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依托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动联办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此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