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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 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作者: 稿源:安徽银保监局

  皖银保监发〔2021〕1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战略和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金融对支持安徽“制造强省”建设力度,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安徽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跨越的机遇,聚焦先进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大支撑。结合安徽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支持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制造业重要性的认识,把精准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从“增量、提质、控本”着手,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制造业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安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实现2025年迈入制造业强省行列的目标。

  ——增加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全省制造业贷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优化信贷结构。逐年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制造业信用贷款占比。

  ——丰富产品服务。加强产品创新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探索“投行+商行”联动等金融服务新模式。

  ——控制融资成本。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保险费率和服务价格,严格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先进制造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二、重点支持领域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 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聚集地的意见》(皖发〔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对标安徽省“十四五”时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强省”建设目标,聚焦新兴产业、高科技企业等重点支持领域,加强与改进先进制造业的金融服务。

  ——十大新兴产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制造装备、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

  ——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智能家电5个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及软件、智能家电(居)、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光伏、智能终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特种钢和精品钢材、优质有色金属、绿色和精细化工、节能新型建材、高端装备、现代时尚轻纺、健康食品等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积极服务其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融资需求,择优支持退城入园、搬迁改造等项目建设。

  ——名单内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确定的“白名单”科技企业。

  ——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支持工业强基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企业、全省制造业百强企业、“瞪羚”企业等。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优化信贷管理政策,稳步扩大融资规模

  1. 制定服务方案。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主动融入地方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围绕招引、承接的十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省级调度的重点新兴产业项目,研究制定3-5年中长期制造业金融服务方案,提升金融服务与产业规划的适配性。方案要细化年度工作要点与发展重点,银行机构要制定制造业专项信贷计划,扩大制造业贷款规模,提高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贷款占比。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要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

  2. 优化信贷结构。各银行机构要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在存量贷款中向先进制造业腾挪更多信贷资源,在增量分配中赋予先进制造业更高比重。同时,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所处成长阶段和生产经营周期,提高贷款匹配度,合理确定融资期限,提高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满足制造业企业长短期结合的融资需求。对进入稳定期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探索发放10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构建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

  3. 提高服务效率。各银行机构要加强科技运用,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优势企业开展预评审,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开展信贷政策梳理重检,对不利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针对科创企业特点,逐步建立信贷审批专属信用评价模型和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向高端制造业集群、先进制造业企业集中的地区合理下放信贷审批权限。保险公司要完善费率浮动机制,优化承保流程,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4. 配备专业团队。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自身定位、业务优势确定专精服务领域, 培养一批熟悉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现状和高新企业技术优势、产品特点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组建专业的营销、研究、评估和审批团队,切实提升服务和风控能力。鼓励地方法人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在产业园区设立科技支行(公司)、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并为专营机构(部门)选配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

  (二)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提高产品的匹配度

  5. 创新特色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生命周期、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创新开发“创新创业贷”“园区贷”“瞪羚贷”“科创上市贷”“技改贷”等差别化、个性化的系列产品,构建完善的产品体系。要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制造业绿色发展;发展并购融资业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升竞争优势,加快转型升级;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聚焦新兴产业链,保障核心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实现金融链与产业链有机协同。

  6. 丰富担保方式。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把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订单充足等作为授信重要考虑因素,合理提高先进制造业的信用贷款比例。对于经营正常的成长型先进制造业企业,要丰富合格抵质押品种类,创新担保和融资方式,适当倾斜授信额度。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中长期技术研发贷款,试点为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中长期信用贷款。

  7. 发挥保险保障。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险产品,推广“共保体”模式,满足先进制造业企业、重大项目的风险保障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企业财产保险、出口及国内贸易信用险、履约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为制造业企业扩大产能和转型升级提供风险保障。推动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业务发展,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融资、并购等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通过产品、机制和服务创新,围绕服务安徽地区高端制造装备、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提供高质量、差异化、全流程的风险保障方案,协助先进制造业企业提升综合风险管理能力。

  (三)扩展金融服务方式,打造多元融资体系

  8.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投资、债转股、融资租赁等多元化业务模式,拓宽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负债率。为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提供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改善企业流动性。信托公司要发挥制度优势,拓宽服务覆盖面,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金融租赁公司要发挥“融资”“融物”功能特色,发力“银租一体化”,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寻找业务切入点。

  9. 提供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并主动与省、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作,通过先投后贷、先贷后投等业务创新,加大对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的融资支持。鼓励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积极对接总行子公司,争取在皖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科创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和融资途径。全国性银行机构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协同等优势,为先进制造业的龙头企业提供“股、债、投、代、租、顾”等综合金融服务。

  10. 加强险资运用。各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积极争取更多的保险资金投向我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和项目。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支持。持续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机制政策运用,促进制造业向高端转型,打造“安徽制造”升级版。

  11. 强化银保协同。鼓励银行、保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整合互补资源,优化跨行业合作业务流程,改善先进制造业企业融资服务,开发适用于战略新兴产业的新融资模式,提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性,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选择。

  (四)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要求,控制综合融资成本

  12. 控制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健全先进制造业贷款利率管理机制,加强利率自律和成本管理,合理控制先进制造业企业贷款成本。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积极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成本。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与企业自主协商,对先进制造业中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延期。各保险机构要稳妥开展融资性信保服务,积极推广保险产品有效替代各类涉企保证金,准确测算风险损失率,结合制造业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合理厘定费率,助力企业减轻财务压力。

  13. 规范收费行为。各银行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减免政策,加强内部排查,严禁在制造业企业融资中违规收费,或通过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行为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鼓励实施“利率外零费用”优惠。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五)完善正向激励和免责机制,激发基层内生动力

  14. 完善激励机制。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考核激励政策,通过内部转移定价优惠、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等方式,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先进制造业的动力。要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分支机构考核体系,结合本行(司)业务发展战略,将先进制造业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贷、首贷和续贷业务占比,制造业企业投保情况等指标纳入评价因素,稳步提高考核权重。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科技支行(公司)、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单独考核,在绩效和营销费用上适当倾斜。

  15. 健全免责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健全制造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鼓励通过列举关键环节负面清单的形式进行约束管理,无负面清单所列示行为且不属于监管部门明确不得免责情形的,原则上可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普惠型制造业不良贷款,探索简化问责流程或批量处理,提高效率。

  (六)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16. 健全风控体系。各银行机构要坚持审慎经营理念,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信贷投向上,应择优支持有行业竞争优势的企业,严防新兴产业客户和项目一哄而上,避免过度授信,形成新的产能过剩风险。对授信总额大的单户企业或重大项目,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方式予以融资支持。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贷款“三查”,及时掌握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要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管控,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主业和申贷项目。对违规挪用贷款资金的企业,要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收回,必要时可上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实施联合惩戒。

  17. 稳妥应对风险。各银行机构要加强贷款质量真实性管理,严格制造业贷款分类,真实反映风险情况。对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但在转型升级中出现暂时困难的制造业企业,要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债务规模较大、授信机构多的困难企业,债委会要发挥职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进行差异化精准帮扶,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提高拨备使用效率,加大制造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应处尽处。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制造业金融不良资产,合理拓展与制造业企业结构调整相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组等业务。

  四、组织保障措施

  18.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本单位《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细化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量化工作目标,构建强力有效工作推进机制。要认真总结年度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于次年3月底前报我局。

  19. 主动协调联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沟通,及时获取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情况,结合本行(司)发展战略建立项目库和企业“白名单”,主动做好融资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担保代偿、保费补贴、利息补贴等相结合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地方政府纾困基金的作用。强化与司法部门沟通,提高司法审判执行效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20. 强化监管督导。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推进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及时通过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监管会谈等方式,对各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制造业情况进行持续监管督促。定期对各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加强成效评估,适时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各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将作为监管评级或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落实不力的银行保险机构,各级机构监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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