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Anhu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press release

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3月11日上午9:30,省政府新闻办在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127新闻发布厅举行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请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韩永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沈世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省药监局副局长许伏新到会介绍相关情况。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汪晔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直播摘要
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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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汪晔宇: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我们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韩永生女士,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沈世所先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先生,省药监局副局长许伏新先生,来向大家介绍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先请韩永生局长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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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汪晔宇

韩永生:

各位新闻界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真诚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各位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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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永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是具有重大影响的品牌宣传活动,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同。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展示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就是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氛围,推动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面,我代表省消保委介绍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1年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1年省消保委各成员单位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和消费维权效能,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在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领域展现了新的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决守护市场安全,夯实消费者安全权益保障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创建首批“食安安徽”品牌企业(组织)150家。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系列整治提升行动,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报备进口冷链食品12.2万吨,排查经营主体60余万家(次),及时处置17起涉阳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由物传人”底线。新冠病毒疫苗生产监管和批签发能力实现双突破。安心乘梯守护行动等被列为省级重点民生项目。对35种工业产品实施风险监测,处理风险隐患92个。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3.59%。省卫生健康委部署对各类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出台具体的针对性制度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快网贷机构处置进程,落实网贷机构良性退出实施方案,监督网贷机构落实兑付方案,加大资产追偿、处置力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全省94家机构全部退出网贷业务。合肥海关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法守住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

(二)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扰乱消费市场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成品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与公安部门联手查获6起货值数千万元大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5万件,联合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开展“网剑行动”,全系统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8.4万个(次),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案件376件。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司法为民,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省委网信办强化网上涉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内容舆情监测,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个人信息保护”等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网上消费侵权违法违规行为。省公安厅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全省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367起,知识产权领域案件749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防范化解商品房逾期交房风险。省文化和旅游厅集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省通信管理局规范“携号转网”服务行为,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依法处置存在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104款APP。省邮政管理局加强农村快递服务监管,结合快递市场秩序整顿行动,开展快递末端违规收费专项排查整治。省消保委创新监督方式,开展了热水器安装、重点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快递单广告、双节网上购物体验式调查评测,对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进行约谈,督促及时整改。

(三)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消费供给端商品和服务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质量提升六大工程和品牌建设四大行动,在16个重点行业、112个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创造经济效益18.55亿元。创建首批“皖美品牌示范企业”167家。召回缺陷消费品117.13万件。在62个市县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质检惠企行动”入选全国优秀案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持续深入实施我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全面拓展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省农业农村厅以标准为引领、以体系为支撑、以行动促发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管控能力、监管能力、预警能力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8%以上。省林业局积极部署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出台了《安徽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省消保委强化消费引导职能,重点打造特色伴手礼和新消费体验馆两个载体,评测出安徽特色伴手礼80件,优中选优遴选出安徽新消费体验馆28家。与沪苏浙消保委联手打造“首届长三角百款特色伴手礼”推荐与展示活动,推介安徽制造,唱响安徽品牌。

(四)持续推进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满意度。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推进推深。省直31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中,新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相关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推动大型零售集团、品牌连锁店在全省区域一体化开展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全年新增承诺单位7416家,退货42.08万余件,退货金额1.25亿元,全年共发展参创经营户1.72万户(累计6.98万户),认定省、市、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948户,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覆盖85%行政村。省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消费领域信用监管持续加强,省商务厅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诚信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圆满完成省、市12345热线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对接联调工作;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594个,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647户。2021年,全省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06.4万件,办结率99.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省司法厅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和维稳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高效调处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消费投诉。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建立了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合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蜀山调解室,全年共调解金融纠纷1560件。安徽银保监局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着力点,提升举报投诉处理质效。省证监局建立健全“一站式”投资者诉求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民航安徽监管局对接民航投诉平台,加强网络、APP、意见簿、民航服务质量监督。“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有力有为。印发了《长三角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启动了放心消费行业创建行动,推动形成长三角地区消费环境建设共治格局。省市场监管局主导推动建立了长三角地区消费投诉举报互联互通体系,实现维权信息协同共享。

二、2022年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任务

2022年,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以消费维权促消费增长。以维护消费公平、安全等为主要切入点,加大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监督力度。启动《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调研修订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消保委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合作,加大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达到不敢侵害、不愿侵害的目标;强化部门协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秩序,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有效制约侵权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网络平台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推动综合治理。着力破解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二)以放心消费创建促消费环境改善。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安徽”主题行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示范区、示范街区(市场、景区)、示范行业;一体化推进品牌连锁店(大型零售集团)无理由退货;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大回访”,认定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让安全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维权放心等要素融入到皖美制造、皖美农品、皖美旅游、皖美味道、皖美消费等具体行动中。坚持“守底线、拉高线”,促进市场规范、行业自律、企业诚信,通过社会协同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广大消费者对安徽商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三)以消费引导促品质提升。加强系统化消费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生活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做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的新时代消费者。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向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加强消费引导,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打造更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通过策划新栏目新活动,发挥自媒体作用,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开展热门商品的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消费评测等,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商品和服务提供参考;组织开展皖美消费放心购、放心游等活动,发挥消费体验基地、安徽特色伴手礼、老字号等的引领作用,引导消费者注重提升消费品质,乐享皖美商品和服务,增强消费获得感。

新闻界的朋友们,让我们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进一步凝聚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监督的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新格局,携手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消费维权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汪晔宇:

谢谢韩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人民网记者:

李卫东副检察长您好,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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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提问

李卫东:

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接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305件,立案71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10件,行政公益诉讼303件,制发检察建议251件,提起诉讼2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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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卫东

(一)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多领域维护消费者权益

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全省检察机关在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基础上,积极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实现消费者权益“应保尽保”。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021年共受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73件,立案600件,制发检察建议216件,提起诉讼211件。共在229件案件中向违法行为人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

防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立足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紧围绕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医疗机构等医疗废物处置安全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监督、规范办案。一年来,各地共立案办理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9件,助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隐私信息屡受侵犯问题,淮北、滁州、芜湖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对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提起公益诉讼。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件。

积极拓展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新领域。开展涉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农资市场出现的“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支持省消保委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商签订《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诉讼衔接提供了规范化遵循。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省消保委提起诉讼28件,其中2021年支持提起诉讼6件。检察机关支持省消保委起诉董某明、王某鑫等11人销售假冒品牌系列白酒案,入选高检院“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

深化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着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公益诉讼模式,不断丰富和拓展协作方式、协作内容,合力提升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保护质效。2021年各地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办、专业支持多个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等10余次,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

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多地检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并推动政府将公益案件线索举报奖励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断拓展线索来源,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集思广益,推动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消费维权问题。

依法促进社会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类案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或会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动社会治理。

安徽日报记者:

沈世所委员您好,请问法院如何发挥审判职责,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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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记者提问

沈世所:

省高院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的犯罪,制裁消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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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沈世所

1.严厉打击侵害消费权益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消费者权益刑事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355件,其中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3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94件,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6件,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47件,强迫交易犯罪案件16件,重拳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违法犯罪和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犯罪。

2.有效维护消费者民事权益。妥善审理涉消费者民事权益案件。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30763件,其中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4099件,同比上升12.62%,结案标的额16.05亿元。当前,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呈现大幅上升趋势,2021年共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616件,结案标的额817万余元,审结案件数同比增长48.79%;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225件,结案标的额4.11亿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民事权益。

3.依法监督、支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行政一审案件170件,其中审结食品药品行政案件57件,质量监督行政案件52件。加大司法审查力度,案件审理中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完善监管行为,同时,积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合力优化消费秩序和消费环境。

4.多举措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着力畅通维权渠道,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深入推进专业化审判,大力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强化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协作配合,形成权益保护合力,消费维权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基本形成。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适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新型消费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水平;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公正高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法治宣传,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许伏新副局长您好,请问药监部门如何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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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许伏新: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首先向你提供一组数据。2021年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4388起,比上一年度上升了54.83%。查处大案要案12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张,移送司法机关40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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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副局长 许伏新

我们的具体做法:

一是清醒地认识到药品监管是政治责任。在省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决扛起保障皖产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配强驻厂监管力量,组建督导巡查队伍,迅速完成实验室软硬件建设,较快获得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国家授权,零差错、无超期完成新冠病毒疫苗主检协检,有效保证了皖产3.1亿剂和全省接种1.2亿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及其他防疫药械质量安全。

二是进一步制定、修订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年制定30余项监管制度文件,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全领域、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三是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定期风险会商机制,实行排查、会商、研判、处置闭环管理。始终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强化抽检数据分析运用。以品种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的成绩完成药品国家评价性抽检,同时全面完成省级监督性抽检10000批次任务。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全部实施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发布抽检质量公告13期。

五是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对高风险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含兴奋剂药品、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中药生产、药品流通、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中药饮片质量提升行动、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药品专项稽查行动、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互联网销售“两品一械”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

六是加大督查指导,实行交叉执法,实战培训,发挥全省稽查办案“一盘棋”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紧抓大要案查办,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和处罚到人、从严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加强与司法机关紧密合作,强化行刑衔接,强化办案协同,形成执法合力,公开处罚信息,让不法分子看到监管的钢牙利齿、看清违法成本代价。

七是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发布2020年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白皮书。制发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试点实施药械领域“星火培训计划”,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多措并举、加大执法力度,消费者安全用药得到有力保障。

汪晔宇: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4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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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永生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沈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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