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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您当前的位置 :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8-2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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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章蓉生:

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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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章蓉生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原则,科学合理整合优化检查事项,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精神,我们今天邀请到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安先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红雷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汉翔先生,省数据资源局副局长王爱学先生,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罗建华:

记者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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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厅长 罗建华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期,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主要从3个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强调“要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去年10月在安徽考察时特别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在2023年就以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皖府法领办〔2023〕3号),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优化检查方式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联合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改革进展不平衡、协同机制不完善、经营主体感受不充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

2024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专门部署。作为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指导芜湖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已取得显著成效,检查事项整合率为69.57%,检查企业次数较改革前减少约60%。在总结芜湖试点经验和借鉴外省市特色做法基础上,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研究吸纳16个市政府和51家省有关单位意见,专门听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6月2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日,《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为全省“综合查一次”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突出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科学设定“三年三步走”的目标路径,明确2025年底前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2026年底前全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计划内联合检查实施率、经营主体满意度分别达到70%、80%、90%;2027年底前形成成熟完善的“综合查一次”制度体系。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从“谁能查”、“查什么”、“怎么查”三个维度,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检查体系,切实为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在“谁能查”方面,采取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布联合检查主体资格、检查依据、实施范围等内容,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在“查什么”方面,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原则,统筹确定联合检查事项,整合归并部门内、部门间及层级间的检查计划,协商完善边界模糊、执行弹性大的检查标准,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在“怎么查”方面,以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化转型为支撑,按照“一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模式,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积极推广无感检查,以及多部门“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迎检负担。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同时,紧贴经营主体关切,进一步拓宽诉求沟通反馈渠道,建立“综合查一次”改革效能评估机制,协同高效解决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

三、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立足经营主体,充分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对政府执法监管行为进行流程再造,推动实现“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严格与规范。一方面,坚决把不必要的检查事项压减掉、把不合理的检查频次降下来,为经营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对于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领域,特别是群众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问题,明确不仅查,还要严格查,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二是统筹监管与服务。摆正行政执法单位既是监管部门、更是服务部门的职能定位,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通过“风险+信用”监管、“指导+服务”执法、“教育+培训”管理等举措,将服务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用“无感监管”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有感服务”。

三是统筹减负与增效。综合用好用活政策法规、资源配置、信息技术等执法监管“工具箱”,将原本由企业承担的“多次迎检”隐性成本,转化为政府内部的流程优化成本,既为基层执法单位减轻监管负担,又为经营主体提供集成式的“增值服务”,真正实现“管住风险、无事不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施意见》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落实、见成效,让群众和经营主体可感可及,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借此机会,也希望各位新闻界朋友加大对《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助力提振市场信心,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

章蓉生:

谢谢罗厅长的介绍。

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人民网记者:

据了解,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请问安徽是如何通过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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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提问

罗建华: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列入2025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成立调研组先后赴北京、浙江等地专题考察学习,全面调研芜湖、黄山、阜阳等地改革成效,推动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一是坚持试点先行。今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芜湖市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省司法厅牵头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常态化落实试点指导、平台建设、建章立制等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芜湖市召开全省“综合查一次”改革现场推进会,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推广,实现以试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二是聚焦降频控量。以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为基础,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当严必严”原则,梳理整合联合检查场景。省本级目前已梳理发布两批联查事项清单,将3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416项行政检查事项整合为75个联查场景,整合率超80%,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三是强化数智支撑。把行政执法监管的数字化转型作为重点,按照“省级统建、全省共用、全域融合”目标,目前正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搭建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行政执法信息“五库三单”,目前已收录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2.29万项、检查计划1.22万件、联合检查事项4785项。同时,依托“安徽码”平台开发“行政检查码”,经营主体可通过“扫码”清楚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实现“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闭环运行。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开展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近年来在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下一步如何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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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何汉翔: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以牵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为“综合查一次”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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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汉翔

一是推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规范化。牵头制定印发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省级地方标准,建立计划统筹机制,按年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任务、抽查对象、实施部门,对部门联合抽查实施范围、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

二是推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协同化。建立吹哨响应机制,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制定方案,实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建立议事会商机制,根据监管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的针对性。

三是推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集约化。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统筹安排省、市、县三级抽查任务和实施主体,避免多层发起、层层加码。按照“能合尽合”的原则,在76个行业整合33个部门共412项行政检查事项,平均每次涵盖抽查事项数达7个,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综合查一次”改革协同配合。持续推进数字化平台对接、联查清单衔接、检查数据共享、改革机制协调,推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与“综合查一次”有机融合。二是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按照司法行政部门发布的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在牵头和参与的各项应用场景中,落实好“综合查一次”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市监查一次”模式,加大内部检查事项整合力度。三是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无事不扰”白名单试点工作,对信用状况好、风险等级低的企业优化日常检查的方式和措施,推动监管效能最大化、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

当前,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在全省上下引起广泛关注,请问如何保证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地生效,有哪些考虑和具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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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记者提问

张国安:

感谢您的提问。“综合查一次”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树牢整体政府理念,突出资源整合、效能叠加,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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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张国安

一是坚持“一盘棋”统筹。督促各地各部门把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加强指导调研和推动落实,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行政检查协同,形成打破“边界”、跨出“围墙”的内在融合,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也将发挥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与行政执法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协同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

二是强化“一揽子”保障。将陆续跟进发布“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引、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及“行政检查码”使用指南等,建立“综合查一次”效能评估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推广,并同步做好政策解答等工作。进一步拓宽行政检查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探索群众公议、特邀监督员、企业联系点、一线观测点等监督方式,切实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格局。

三是实行“一体化”推动。把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省委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部署,常态化问需于企、问效于企、以企观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违反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的,及时督促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努力为经营主体放心干事、安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谢谢!

安徽日报记者:

行政执法监管领域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是“综合查一次”改革的重要支撑,请问安徽在建设全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和“行政检查码”上有什么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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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记者提问

王爱学:

谢谢您的提问。建好用好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和“行政检查码”是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省数据资源局高度重视,在借鉴省内外好的做法基础上,以“集约节约、数据共享、高效管用”为原则,配合省司法厅加快推进系统建设。总体上看,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和“行政检查码”有以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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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据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爱学

一是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开发,做到集约节约。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是数字安徽的资源中枢和能力底座,汇聚全省“云、网、数、用、安”等数字资源。该平台实现了编码规则、资源管理、开发工具、能力服务“四统一”,每个系统开发效率平均提高50%以上。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通过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开发,充分复用低代码、公共组件等,不仅提升了建设效率,还节约了20.2%建设经费,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集约节约、高效开发。

二是行政检查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共享,做到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内部整合上看,行政检查管理系统与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高度集成,实时获取全省执法单位信息、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等7类数据资源;横向上看,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及时共享省有关单位的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38类数据资源;纵向上看,行政检查管理系统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互联互通,及时上传我省执法机构信息、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信息等7类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安全有序共享。

三是“行政检查码”以“安徽码”为载体建设推广,做到高效管用。安徽作为全国政务服务码利企便民应用试点省,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码,即“安徽码”。“安徽码”不仅支持企业、个人申码用码,也支持各地各单位根据场景应用需要,自定义用码规则,为工作任务、事件活动等赋码,统一对外提供服务。目前,“安徽码”已申领超270万,实现11个物码应用。“行政检查码”依托“安徽码”建设,实现“检查码”自动生成,检查人员使用皖政通申码、亮码、反馈等,企业人员使用皖企通扫码核验、评价、建议,有效降低“行政检查码”开发难度,提升推广应用速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云、网、数、用、安”等基础支撑,助力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效用,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精准监管、协同执法注入数字动能。谢谢!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

《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比如在交通运输领域,请问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运用非现场检查、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做到既能无事不扰,又能确保检查质效,让检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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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提问

杨红雷:

感谢您的提问。省交通运输厅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在发布的省级层面联查场景清单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查一次”共11个,其中牵头7项、协同4项,占14.7%,涵盖了网约车、网络货运等新业态以及港口、“两客一危”等重点领域。同时,我们通过科技赋能、监管优化等方式,大力推进非现场检查和分类分级监管,不断创新“综合查一次”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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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红雷

在运用非现场检查方面。我们编制了《安徽省交通运输一体化数智执法总体设计》,迭代升级交通运输数智执法平台3.0版,探索人工智能、无人机、网络巡查、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新装备的有效应用,加快构建“省级统建、市县创新、场景多元”的科技执法体系。比如,全面启用的“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实现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异地营运、车辆运行轨迹等实时监测;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推行“路巡+网巡+无人机巡查”的立体化路政巡查管护模式;滁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搭建国省道智慧交通巡检平台及水路智能执法系统,融合无人机、高空瞭望与低点监控,依托DeepSeek AI计算机视觉、多模态分析和自动化处理技术,实现对道路异常事件、船舶动态的智能识别和精准定位。

在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方面。推行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公布行政检查事项25项,编制行政检查标准35项,采取“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模式,梯次推开各业务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当前,我们正在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综合考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日常监管数据等因素,在“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中实现运输车辆自动评分、运输企业自动赋码,对信用较好的绿码企业免查少查,对黄码企业做好指导帮扶,对红码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在联合检查事项扩点增面、科技执法手段提质增效、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优化、检查结果信息互认共享等方面狠下功夫,深化拓展“综合查一次”改革成效,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赋能。谢谢!

章蓉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安徽正在加快打造“三地一区”,更需要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查一次”改革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许多政策精神需要深入报道,有许多创新举措需要发掘呈现,请各家媒体结合实际予以广泛宣传。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编辑: 袁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