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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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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作者: 稿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

会场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郑明武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建设安徽样本,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高。今天上午,在2019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之际,省政府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非常高兴的是,今天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同志亲自到会作介绍,另外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艳辉同志。

  下面我们欢迎徐厅长作发布。

  徐恒秋: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

  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安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作简要通报。

  一、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多项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一)大气环境质量。

  1. 城市环境空气。

  2019年,全省平均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浓度均达到一级标准。其中,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PM10年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NO2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CO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O3浓度为1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6%。黄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位居第5位。

  2019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8%;全省16个设区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累计70天,同比下降50.0%。

  2. 酸雨。

  2019年,全省平均酸雨频率为11.8%,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有5个市出现了酸雨,比2018年减少1个。

  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79,同比下降0.14。

  (二)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监测的136条河流、36座湖泊水库共320个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2.8%,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点位)占1.9%,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

  1. 长江流域。

  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由良好好转为优。长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46条支流中,32条水质状况为优、9条为良好、2条为轻度污染、1条为中度污染、2条为重度污染。

  2. 淮河流域。

  淮河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监测的62条支流中,15条水质状况为优、13条为良好、30条为轻度污染、4条为中度污染。

  3. 新安江流域。

  新安江流域水质状况持续为优。干流水质状况持续为优;扬之河、率水、横江和练江4条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

  4. 巢湖流域。

  全湖平均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中,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半湖水质为Ⅴ类、中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监测的21条环湖河流中,5条河流水质状况为优、10条为良好、2条为轻度污染、1条为中度污染、3条为重度污染。

  5. 其他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其他35个(座)主要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17座水库中,10座水质状况为优、7座为良好;18个湖泊中,9个水质状况为良好、5个为轻度污染、4个为中度污染。

  6. 地下水。

  2019年,全省地下水化学类型较为稳定,仍以HCO3-Ca(Mg、Na)型为主。

  7.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2019年,全省16个设区市39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25个、地下水源地14个)中,除亳州市地下水源地因地质原因氟化物超标外,其余15个设区市达标率均为100%。

  8个县级市和55个县城所在镇(含黄山市的黄山区和徽州区)的7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59个、地下水源地13个)中,水量达标率为92.1%,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为88.9%。

  (三)声环境质量。

  2019年,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2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9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全省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88.4%、夜间达标率为73.4%。

  (四)辐射环境。

  2019年,全省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处于正常本底水平。境内长江、淮河和巢湖流域地表水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水平范围。各设区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水平范围。各设区市土壤监测点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均为本底水平。在合肥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五)生态环境。

  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保持良好。16个设区市中,黄山、池州、宣城、安庆和六安市生态环境状况优,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淮南、合肥、蚌埠、淮北、宿州、亳州和阜阳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高站位推动生态保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分别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坚持把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谋划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建立突出环境问题省领导包保整改责任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开展暗访督导和专题调研,省政府有关领导高频次调度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高标准加强环保整改。全面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23+N”1303个问题清单中已完成整改1174个,占比90%。我省生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全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在我省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上我省作了经验交流。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0个,“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的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深化省生态环保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持续推进省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公开10起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强化整改成效。

  三是高质量推进污染防治。重点聚焦7场标志性战役,集中力量攻克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组织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五控”措施,推进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柴油货车(船)污染治理,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和包保帮扶,细化秋冬季攻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十条”,认真落实“五治”措施,对长江干流沿岸2329平方公里进行航拍解译,扎实推进巢湖流域新一轮综合治理,开展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水环境预警监管机制,持续改善水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对我省给予高度评价。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十条”,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废铅蓄电池和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试点,分步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2019” ,严控洋垃圾入境。扎实开展“绿盾”行动,组织对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进行实地抽查和“回头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功创建一批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四是高水平深化环保改革。积极推进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机构完成挂牌。召开全省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现场会,推广亳州经验,全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稳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累计办理38件案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全覆盖,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写入国家《规划纲要》,“新安江模式”入选中组部“攻坚克难案例选编”。安徽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揭牌成立,填补了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空白。深入实施“智慧环保”,建成投运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完成2065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形成重点污染源闭环管理模式。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10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2019年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1.468万家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3373件,罚款2.2亿元;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108件,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实施信访件整改闭环管理,彻底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全省“12369”举报平台共收到举报投诉1.69万件,全部按期办理。

  五是高频率强化环境宣传。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六五环境日”及安徽环保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伴随式采访、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呈现多样化,生态环境文化产品不断增多,参与群众、媒体、企业、机关不断增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正在流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实施,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生态美超市”等生态微治理模式得以推广,公民环保素养切实提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2020年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推动各市编制“三线一单”并探索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估监测预警,修订《安徽省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精准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重点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打好“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确保2020年底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试点开展针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三是全力打好三大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五控”措施,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及《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放控制,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继续加大“散煤”清理整顿,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等专项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巢湖流域新一轮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和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铜陵“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四是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示范创建。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勘界定标,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全省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积极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开展第三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指导、推荐一批市、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五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出台我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地方法规立法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动乡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地方环保标准制订。组织办好“服务大局普法行”及六五环境日和安徽环保宣传周活动,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舆情监测与宣传引导。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徐厅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时点明提问对象并通报所在新闻单位。

  安徽新闻联播记者:孙总您好,我是安徽新闻联播记者。请问安徽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安徽新闻联播记者提问

  孙艳辉:我省是全国范围内最早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省份之一。2015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6—2017年,完成了第一轮省级督察。2018年对合肥等8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督察。2019年9—12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又分两批对淮北、阜阳、淮南、蚌埠、滁州、宣城、黄山、六安8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艳辉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各督察组共下沉核查点位2800余个,交办信访举报2928件(较2018年8市信访举报数量5970件下降了51%),选取10个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地立行立改,目前交办的2928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2420件,占比82.6%,其中,责令整改692家;立案处罚146家,罚款882万元;立案侦查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4人;约谈165人,问责10人。今年3月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各督察组分别向各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督促各市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问题整改。目前各市正在督察反馈意见基础上,认真梳理问题,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四个清单”,全面实施整改。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又制订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结果运用等。《实施办法》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了四种不同的督察形式。例行督察、“回头看”、专项督察、派驻监察四种形式互为补充。二是对督察内容进行了细化,结合安徽省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河(湖)长制及林长制执行等内容纳入督察。三是将经过前两轮省级督察实践检验的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进一步固化和明确下来。为确保督察工作风清气正,去年我们还出台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对督察工作纪律进行了全面强化、细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各市落实省督察意见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实施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今年下半年,将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探索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新闻社记者:徐厅长您好,我是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我省在长江大保护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打算?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徐恒秋:安徽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讲话精神,把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作为安徽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2019年3月,部署开展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即“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亲临沿江一线调研督导,有力推动长江大保护。通过“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我们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长江水质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可以说成效显著。2019年11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我省召开,韩正副总理对我省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们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23个问题为重点,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及风险隐患“大起底”,先后排查出四批1280个“N”类问题,形成“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全省“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303个已完成整改1211个,占比92.9%。如马鞍山薛家洼码头,过去非法码头遍地、散乱污企业林立、露天固废堆场众多,经过大力度整治后,昔日环保洼地变成了城市“生态客厅”,有效解决了“拥江不见江、临水不见水”的难题,还景于岸、还景于民。今年以来,整合全国现场会警示片问题、我省发布的80个省级警示片问题及第五批排查出的383个问题,优化形成“23+80+N”问题清单。

  同时,我们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入江排口排查整治。组织对长江干流2329平方公里进行航拍,抽调225名工作人员逐一现场核查,初步认定入河排口4558个,基本摸清了底数,为下一步监测、整治、溯源和治理奠定了基础【初步认定非达标排口691个(长江干流79个,沿线2公里范围内支流612个)】。

  第二,有力促进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

  2019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十三五”规划经济总量目标提前一年实现。与此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多项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5%,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为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第三,初步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加强源头防控。实施沿江1公里、5公里、15公里岸线分级管控,落实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等七项举措。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技术成果》(“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的生态分区管控格局,提出大气、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底线目标,确定了近期安徽省资源利用上线。针对不同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建立了覆盖全省、落地到市县和环境管控单元的四级准入清单。

  二是全面推进生态补偿。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全省共产生地表水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3.76亿元,有力推动了水污染防治。

  三是全面加强智慧监管。建成投运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完成2085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形成“问题发现—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基本实现了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精准打击和智慧监管。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长江沿线97个工业企业排污口水站和监控入河排污口的60个长江支流入江口水站建设已完成77个和20个,多方位架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天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是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长江安徽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岸线整治等八项重点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推进长江流域入河排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入江支流水站建设联网工作。

  安徽商报记者:徐厅长您好,我是安徽商报记者。请问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谢谢。

安徽商报记者提问

  徐恒秋: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我省开局形势良好,截至5月26日,全省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2.5%,优良天数比率为81.6%,较2019年同期提高11.4个百分点,全省空气质量大幅改善。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扎实推进秋冬季攻坚项目。全省2019—2020年秋冬季10297个大气污染重点整治项目,包括燃煤锅炉淘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等任务基本完成。二是加快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4月1日起我省第一个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按照国务院要求25个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顺利,富鑫钢铁和新兴铸管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马钢正在加快推进全厂的改造进度。三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新修订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首次对企业污染防治效果实施绩效分级,按照“一厂一策”制定减排措施,实施精准管控。四是开展复工复产定点帮扶。从3月开始,我厅对PM2.5平均浓度全省排名后10名的县开展定点帮扶,调研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帮助、指导企业解决问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徽交通广播记者:徐厅长您好,我是安徽交通广播记者。请问新《固废法》颁布后,我省如何进一步做好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工作?谢谢。

安徽交通广播记者提问

  徐恒秋新《固废法》主要在8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二是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三是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四是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五是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六是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七是健全保障机制;八是严格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目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真研读新《固废法》条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立法基本原则和理念,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固废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

  下一步,我省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障新《固废法》落地见效,结合我省实际,加快修订安徽省固废法实施办法,开展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利用处置能力现状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编制全省危险废物“十四五”规划。

  二是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聚焦涉固体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四是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存、转”试点工作,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探索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置率。

  五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是持续优化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

  主持人:谢谢徐厅长和孙总的回答和介绍,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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