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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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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
时间:2020年02月13日 作者: 稿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

会场

  主持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第22场新闻发布会。下午第二场发布会,请省交通运输厅江宗法副厅长就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的提问。

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

  首先请江厅长作介绍。

  江宗法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江宗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防三查三加强”“八严八控”等决策部署要求,在筑牢“一圈一带一网”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体系的同时,充分保障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其他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有序,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经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于2020年2月9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若干措施》要求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主线站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要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实现快检快放,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采取警车引导方式,保证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二是确保应急物资优先通行。《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确保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利通行“三不一优先”。要求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统一式样通行证、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

  疫情防控时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按照上述政策执行。

  三是统筹做好其他生产物资运输。《若干措施》要求各地保障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其通行。同时要求,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车辆通行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做好重点地区物资运输组织工作。根据国家部署,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物资运输保障,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车辆运营途中,要服从沿途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指令,主动配合做好检查、测温、登记等工作。对发往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点对点”运输,可按照当地公布的中转站集中投放,到后即返。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车厢消毒、驾驶人员测温及留观等工作。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对省内和往返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车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群众生活、企业生产需要,保障有序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供需双方要畅通沟通渠道,做到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必要时可提请双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五是简化免费通行手续。《若干措施》明确:对省内跨市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由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跨省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通行证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

  六是储备应急运力。《若干措施》要求各市、县进一步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明确责任人,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应急运输运力保障,由所在市、县负责,必要时可跨市调集运力。

  七是严肃工作纪律。《若干措施》要求各市、县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有序通行中存在的问题,严禁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严禁出台各种“土政策”阻碍省际、省内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对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2月9日,全省累计办理省内通行证1312辆次,累计运输物资31952吨;累计办理省际通行证792辆次,累计运输物资27164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具体防控措施,勠力同心、狠抓落实,确保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最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要提醒各位记者朋友们在坚守岗位辛苦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做好防范,保护好自己。再次祝大家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主持人:谢谢江厅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安徽商报记者我是安徽商报记者。请问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通行证如何办理?

安徽商报记者提问

  江宗法:符合办证条件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可登陆安徽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ah.gov.cn),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提供的通行证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

  合肥电台记者我是合肥电台记者。截至目前,通行证办理情况如何?

合肥电台记者提问

  江宗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9日,全省累计办理省内通行证1312辆次,累计运输物资31952吨;累计办理省际通行证792辆次,累计运输物资27164吨。2月9日以后,相关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可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通行证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办证手续进一步简化,通行更加便利。

  新安晚报记者我是新安晚报记者。对进出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有何特别规定?

新安晚报记者提问

  江宗法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车辆运营途中,要服从沿途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指令,主动配合做好检查、测温、登记等工作。对发往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点对点”运输,可按照当地公布的中转站集中投放,到后即返。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车厢消毒、驾驶人员测温及留观等工作。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新华社记者:我是新华社记者,三部委紧急通知后,各地封路问题依然突出,影响“菜篮子”产品流通,请问该如何解决?准备采取哪些实际措施?谢谢。

新华社记者提问

  江宗法:谢谢你的提问。对你刚才说的这个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要求各市、县把国家相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要求尽快地宣传到位,让我们基层的同志,特别是一线防疫检测的同志掌握好、贯彻好、执行好相关政策,落实“一断三不断”的总体要求。二是加大协调力度,我们建立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微信工作群,及时协调通行方面的问题,我们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白天是63627260、63623537,晚上是63648035;同时对涉及其他部门通行管控,造成运输受阻的情况,我们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由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协调解决。三是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对反映有问题的地方,我们将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屡禁不止、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安徽交通广播记者我是安徽交通广播记者。开展跨省和省区跨市客运包车业务,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如何层层落实,实现交通部门与地方乡镇以及承运企业的信息互联和对接,保证这项工作高效开展?

安徽交通广播记者提问

  江宗法《通知》2月9日下发以来,我省淮北、阜阳、合肥等地已先后开行了“点对点”的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据不完全统计,已组织22车次的包车运输,累计运送537人。预计近期包车业务数量会有较大增长。我们已要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精准收集出行信息,对集中出行、方向一致的农民工,进行登记汇总,提出运输需求。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运输需求,组织供需双方按照就近和择优原则,自愿选择具备相应道路运输资质条件的承运企业,并按规定签定包车合同。在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组织当地二级以上班线客运企业,开展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业务。

  主持人:谢谢江厅长的介绍和回答,今天下午第二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请大家休息一下,马上召开第三场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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