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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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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年06月25日 作者: 稿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

 

会场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郑明武

  近日省政府围绕推动创新驱动战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项重要的专项政策,即《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为全国首创。为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邀请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牛弩韬同志以及省科技厅副厅长程雪涛同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程钢同志,来为大家解读这个重要的专项政策。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牛弩韬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作新闻发布;二是请牛主任通报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有关情况。

  首先,请牛厅长作新闻发布。

  牛弩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支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牛弩韬

  省政府近日出台《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今天,省民营办与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就相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作一通报。

  一、背景依据和起草过程

  科技型初创企业是指成立不超过3年且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的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中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群体。长期以来,我省科技型初创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面临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创业环境有待优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融资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根据李国英省长关于要精准聚焦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民营办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拟订了《若干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园区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基层和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政策》,日前正式印发。

  二、《若干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分别从加强培育孵化、促进技术创新、激励人才培养引进、加强融资支持、营造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主要是:

  一是加强培育孵化方面。在便利市场准入上,提出企业开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在催生“双创”新主体上,明确提出对获得“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安徽赛区一、二、三等奖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在加强载体建设上,提出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

  同时,《若干政策》对全面落实兑现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做了进一步明确,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新入驻科技型初创企业三年内发生的房租、水电等费用,各地最高可给予100%补贴。

  二是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创新是第一动力。《若干政策》把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摆在了重要位置,鼓励各市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省最高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在支持科技团队创业上,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拥有颠覆性技术的科技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不受名额限制。在便利科技项目申报上,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项,实现常态化受理项目申报,管理过程全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三是激励人才培养引进方面。人才是第一资源。在鼓励引进人才上,提出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符合规定的,每年可按其年薪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纳税10万元以上者,以用人单位实付薪酬5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最高可达50万元。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上,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中级以下职称不作论文要求,高级职称可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或试验示范方案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为从国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职称开辟“绿色通道”。

  四是加强融资支持方面。资金不足是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共性问题,《若干政策》进一步强化了融资服务。鼓励各地设立种子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挥省级种子投资基金和省级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允许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根据约定,按照股权投资基金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股权。提出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初创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鼓励银行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鼓励各地对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落实科创板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五是营造发展环境方面。推动创新创业创造,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氛围。《若干政策》提出,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上,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向科技型初创企业倾斜;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在精准帮扶企业上,加强政策宣传,狠抓政策落实,把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纳入“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搭建跨部门的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实现政策信息“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让科技型初创企业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同时,也拜托今天到会的新闻界朋友,帮助拓展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促进有关措施更好更快发挥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牛主任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牛主任通报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有关情况。

  牛弩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16号),今年3月,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全省16个市、106个县(市、区,含毛集实验区)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考核评价,形成了2018年度考核结果,已经省领导小组2019年第1次会议、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和省委审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6位的市

  阜阳市、亳州市、滁州市、合肥市、宣城市、芜湖市。

  二、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县(市、区)

  一类县(市、区):芜湖市鸠江区、宁国市、合肥市庐阳区、广德县、桐城市、芜湖县、长丰县、合肥市包河区、肥东县、铜陵市郊区、无为县、巢湖市。

  二类县(市、区):滁州市琅琊区、蒙城县、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来安县、蚌埠市禹会区、滁州市南谯区、颍上县、六安市裕安区、池州市贵池区、和县、濉溪县。

  三类县(市、区):亳州市谯城区、阜南县、宿州市埇桥区、涡阳县、界首市、太和县、寿县。

  四类县(市、区):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市屯溪区、霍山县、潜山市、歙县。

  主持人:谢谢牛主任的通报。下面是答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在提问时明确提问对象,并报出所在新闻机构。

  安徽日报记者:我是安徽日报记者,请问省科技厅程厅长,科技部门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的支持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推动和催生更多“双创”新主体?谢谢。

安徽日报记者提问

  程雪涛: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方面,科技部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建立孵化培育体系。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二是积极为提供科技型初创企业公共服务。依托安徽创新馆,定期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发布展示、融资对接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采取“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委托研发、工业设计、财务代账、企业诊断、路演展示、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三是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科技型初创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 程雪涛

  安徽经济报记者:我是安徽经济报的记者,长期以来融资难是制约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请问程钢副局长,在省级基金层面,近年来都采取了哪些创新管理措施,推动相关省级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目前效果如何?谢谢。

安徽经济报记者提问

  程钢:近年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围绕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尤其是股权融资,加快创新资本形成能力,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短板,按照省政府建立健全金融和资本创新服务体系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着力增强产业链前端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供给,取得了积极成效: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程钢

  一、推动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基本建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以种子投资匹配种子期企业、风险投资匹配初创期企业、产业投资匹配成长成熟期企业的方式,支持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国元证券等几家省属企业,先后出资设立了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级风险投资基金、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初步构建起了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生命全周期,服务产业发展全链条,对接企业上市(挂牌)全过程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二、加快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布局。按照“基地+基金”、“产业+基金”、“基金+科研院所”、“基金+高等院校”等发展模式,推动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级风险投资基金加速向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截至5月末,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级风险投资基金累计设立子基金21只,计划规模32.44亿元,基本实现了对全省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覆盖;并先后与合工大智能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科大先研院等一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科研成果转化。

  三、加强省级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投资对接。会同省发改、科技、经信等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企业资源管理优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产业建立了项目投资引导目录库,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积极推荐给基金,提高基金项目投资对接效率。同时,将送基金进市县作为专门板块,统一纳入“四送一服”工作部署,并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对接活动,参与对接企业多达700多家。

  四、推动省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新。围绕省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积极创新基金管理:一是建立基金项目投资容错机制。针对种子投资、风险投资高失败率、高风险的市场规律,分别研究建立了省级种子投资基金50%、省级风险投资基金30%项目投资失败允许率,积极化解相关牵头省属企业国资监管、审计监督顾虑,解决基金不敢投的问题。二是建立基金项目投资激励机制。为积极调动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投资积极性,分别研究建立了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级风险投资基金项目投资奖励机制和让利机制。具体就是根据基金项目投资进度和项目孵化培育情况,由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基金投资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允许将所获得超额收益的10%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鼓励和引导基金多投、快投。

  截至5月末,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级风险投资基金累计募集到位资金38.5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项目153个,累计完成投资金额17.06亿元,大多数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全省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主持人:谢谢各位领导的回答。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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