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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作者: 稿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

会场

  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大家好!

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刘天卓副厅长、孙艳辉总工程师到会,通报《2018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及相关内容,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下面,请孙总作相关情况介绍。

  孙艳辉: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孙艳辉

  首先,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安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2018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相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2018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在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位次前移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多项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提升,呈现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一、2018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9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2.5%和13.6%;优良天数比例71.0%,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实现“两下降一提高”;全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2%,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

  (一)大气环境质量

  1.城市环境空气

  2018年,全省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0%,16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8.9%~98.4%,日超标污染物主要为PM2.5和臭氧(O3)。黄山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与2017年相比,全省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4.3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2.5%、13.6%、23.5%、7.9%,臭氧(O3)浓度上升3.8%,一氧化碳(CO)浓度持平。

  14个未达标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2.1%,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40倍;14个未达标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46倍;PM10年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09倍;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04倍。

  2.酸雨

  2018年,全省平均酸雨频率为7.2%,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和黄山等6个市出现酸雨。全省平均降水pH年均值为5.93。与2017年相比,全省酸雨污染状况有所好转。

  (二)水环境质量

  2018年,全省监测的136条河流、37座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与2017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4.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1.3个百分点。

  1.长江流域

  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46条支流中,28条水质为优、12条为良好、4条为轻度污染、2条为重度污染。与2017年相比,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2.淮河流域

  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监测的62条支流中,13条水质为优、18条为良好、21条为轻度污染、7条为中度污染、3条为重度污染(均为入境河流)。与2017年相比,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

  3.新安江流域

  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干流水质状况为优;4条支流中,扬之河、率水和横江水质为优,练江水质为良好。与2017年相比,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

  4.巢湖流域

  全湖平均水质为Ⅴ类、中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中,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半湖水质为Ⅴ类、中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监测的21条环湖河流中,3条河流水质为优、10条为良好、2条为轻度污染、2条为中度污染、4条为重度污染。

  与2017年相比,巢湖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环湖河流总体水质有所好转。

  5.其他湖泊、水库

  全省其他36个(座)主要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17座水库中,12座水质为优、5座为良好;19个湖泊中,5个为良好、10个为轻度污染、2个为中度污染、1个为重度污染。石龙湖呈重度富营养化,芡河湖、瓦埠湖、高塘湖、焦岗湖、城西湖、南漪湖、石臼湖、菜子湖、高邮湖和龙感湖等10个湖泊呈轻度富营养化,其余25个(座)湖(库)均未出现富营养化。

  6.地下水

  2018年,全省地下水化学类型较为稳定,仍以HCO3-Ca(Mg、Na)型为主。全省地下水水质无Ⅰ类和Ⅱ类水;Ⅲ类、Ⅳ类、Ⅴ类水质比例分别为8.7%、51.1%、40.2%。

  7.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2018年,16个设区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5.8%。与2017年相比,水量达标率下降1.4个百分点。

  2018年,7个县级市和56个县城所在镇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88.8%。

  (三)声环境质量

  2018年,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4分贝,质量等级为三级。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1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平均达标率为79.6%,其中,昼间为89.1%、夜间为70.1%。

  (四)辐射环境

  2018年,全省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处于正常本底水平。长江、淮河和巢湖水体以及各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范围。各设区市土壤监测点放射性核素活度均为本底水平。在合肥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五)生态环境

  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16个设区市中,黄山、池州、宣城、安庆和六安市生态环境状况优,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淮南、合肥、蚌埠、亳州、淮北、宿州和阜阳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注:由于遥感影像解译工作耗时长,当年公布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是基于前一年的遥感解释数据评价的】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高位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锦斌书记、国英省长多次到皖北、长江、新安江、淮河、巢湖等重点区域和流域开展调研、督导、暗访。实施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形成省四大班子共同推进、省级领导定期赴基层调研督导的良好局面。2018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1+7”作战计划,“1”即省委、省政府出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纲领性文件,“7”即打好7场标志性战役【分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巢湖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至今年3月底,7场标志性战役的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实施意见》及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相继出台,为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绘就了蓝图,吹响了战斗号角。

  二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聚焦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2018年前两个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我们深入分析研判,果断借鉴生态环境部做法,从2018年3月开始,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力量,开展16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检查污染源16760个,整改环境问题5965个。每月在安徽日报和省政府网站上公布各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以及PM2.5浓度排名“前十”与“后十”的县(市),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探索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全年共兑现奖补资金6600万元。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开发区集中供热的意见》,50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实现了集中供热。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工作。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施工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编制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落实“水十条”,全力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五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构筑沿江“1515”三道防线,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完成1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完成223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启动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聚焦巢湖综合治理和突出问题整改,推进南淝河、十五里河等重污染河流治理,保持清水河流水质稳定。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85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围绕实施“土十条”,着力抓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五推”工作。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针对长江安徽段部分地区发现的跨界转移、倾倒固废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排查发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1788个,完成整改1777个。同时,推动建立一系列长效机制,切断了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链条。

  五是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扎实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省级领导突出问题整改包保制度,组织现场核查和拉网式“回头看”检查,至2018年底,省整改方案确定的144个问题完成已整改103个。扎实推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督察组交办的2544件信访件完成整改2023件。选取合肥等8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第二轮省级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投诉5947件,已反馈督察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划定并发布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1233.32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15%。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长江安徽段和全省300万亩湖库河流实施禁渔期制度。深入调查处置泾县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被侵占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组织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排查整治、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

  七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推动修改(修订)《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18年,全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约1.4万家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4465件,处罚金额3.13亿元;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3139件,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对19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会同司法机关成功侦办“10.12”长江铜陵段倾倒固体废物系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全面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探索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补偿。2018年,全省产生水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4.04亿元、大气补偿资金6600余万元,各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完成国考断面新建水站建设和已建水站设备更新改造并全部联网。基本完成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出台实施《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污染源普查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已形成省四大班子共同推进、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我们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我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大、浓度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不稳固,能源、产业、运输结构不优,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二是污染防治措施存在薄弱环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再次反映不少突出问题,一些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不力、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三是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和地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在处理发展和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部分企业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守法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019年,是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严把生态环境关,大力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力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把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和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拓展到全省范围,深入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

  三是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七大标志性战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污染等整治。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重点污染河流、湖泊治理,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措施,突出巢湖综合治理和入湖河流污染治理。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和固废管控治理。

  四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对淮北等8个市开展省环保督察,实现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问题整改。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全面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加快实现对污染源的有效、精准、科学监管。全面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条块结合、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孙总的介绍。下面是互动交流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安徽商报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安徽商报的记者。请问刘厅长,5月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所形成的督察意见,请问现在对反馈意见,我省制定了哪些措施?谢谢。

安徽商报记者提问

  刘天卓:为切实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紧研究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68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标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方案》经过两轮征求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天卓

  在《方案》中,我们提出了六大项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网络。二是全面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将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拓展到全省范围,作为督察整改工作的主抓手,狠抓“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是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全河段、全天候、全链条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动态问题台账,逐一制订整治方案,严格实施对账销号。四是加大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强化“智慧监管”,以全面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为抓手,实现精准监管、科学监管,加强污染源防控。六是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制度,完善整改考核体系,健全定期调度、核查督办、验收销号等督察整改工作制度,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同时,针对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我厅已联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成立了责任追究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厘清责任。下一步将根据调查处理意见,由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安徽卫视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安徽卫视的记者。请问孙总,进入夏季以来,我省整体空气质量较好,尤其是PM2.5浓度下降趋势明显,蓝天白云已成为一道固定的风景线,但是臭氧却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污染物因子,我省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控制夏季臭氧浓度升高?谢谢。

安徽卫视记者提问

  孙艳辉:臭氧生成机理比较复杂,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研究和推动治理,2018年实施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三角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策略与技术集成示范”(编号:2018YFC0213800)。就目前研究成果而言,大多数观点认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与氮氧化物(NOx),在紫外光照射的条件下,发生一系列光化学链式反应,提高大气的氧化性,容易引起地表臭氧(O3)浓度增加。春夏季臭氧容易超标,尤其是夏季,因为臭氧跟紫外线和温度有关。气温高、阳光猛烈、风力弱、光化学反应加强,VOCs和NOx更容易转化为臭氧。O3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VOCs和NOx是形成O3的重要前体物。有效控制O3污染,重点是强化VOCs和NOx协同治理。

  我省治理臭氧主要抓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大力实施NOx减排。一是加快燃煤锅炉淘汰与改造,建成区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提前完成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持续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贯彻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进油品和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三是积极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

  第二,积极开展VOCs治理。一是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动重点工业企业VOCs达标排放;二是实行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VOCs新增排放量,落实建设项目VOCs削减替代制度,使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NOx削减比例;三是实施农药、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原料替代工程,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推动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改造。

  第三,坚持协同防控。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治理、VOCs专项整治三大专项行动,不仅要紧盯NOx减排,还要加快出台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开展VOCs排放监测,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大VOCs排放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协同推动O3污染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安徽日报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安徽日报的记者。请问刘厅长,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下一步将如何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领域合作,有何目标?谢谢。

安徽日报记者提问

  刘天卓: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深入谋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的贯彻措施,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平,确保完成2019年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14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打造绿色美丽长三角做出安徽贡献。具体来说:

  一是确保完成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和协作任务。会同两省一市,完成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任务。推进交通领域绿色发展,加强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协同保护,完善重点跨界河流协同治理和水资源联动调度。加快推进长江、淮河生态廊道建设,共筑皖西大别山区、皖南生态屏障。

  二是全面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综合运用行政、法治、市场、科技等多种手段,推进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推动区域排放标准统一对接。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技术合作,加快建设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落实大气和水相关重点项目科研合作,研究构建区域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框架与技术支撑体系。全方位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突出加强智慧监管、源头管控,加快完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攻坚治理体系。

  三是加快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市区县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完善环境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建立洪泽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与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建立应急联动、共建共享和协同处置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创新制度建设,完善协作小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污染防治格局,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进程。积极协同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和会商机制;推动区域环保标准信息全过程共享和互动;共同研究长三角区域环保标准建设规划;探索编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保标准。

  人民网记者:孙总好,我是人民网的记者。请问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密不可分。请问安徽省在加强环境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方面有什么做法?谢谢。

人民网记者提问

  孙艳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是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努力的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环境监管”和第三方力量,实现环境智慧监管、精准监管新模式,是我们一直不断探索的方向。

  (1)大力推行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

  一是组织各地就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调查情况,结合2018、2019年新投产项目,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全口径排查,符合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条件的污染源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依法督促其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二是在总排口、自动监控站房、污染防治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运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安装中控系统,实时展示入园企业的基本情况、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四是通过自动监控平台每日对自动监控数据日均值进行分析统计,将日均值超标企业推送给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监管单位,对日均值超标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核查。五是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监管系统,运维监管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系统及时发送至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并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通过上述措施,有效解决了当前生态环境部门人少事多、自动监控设备专业技术不高等问题,有效的打击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及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了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提升精准治污的科学化水平,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2)组织部署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针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任务,2018年3月至今年3月,我省启动了史上规模最大、周期最长、执法最严、效果最好的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此次督查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我们派出每一位现场督查人员的手机都安装执法终端,可以实时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到省厅平台,由专人进行统计分析。同时,我们通过监控各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在秋冬季节每日分析全省空气质量形势,定期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未来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变化和污染发展趋势,提前发布预警,针对地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突出领域和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年度目标完成。

  (3)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无人机应用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长江流域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部署,我省排查工作在国家要求的长江干流基础上,将范围进一步延伸至长江流域各级支流。在排查目标上,我们不仅要排查管口,也要排查各类沟渠,不光要查找点源问题,也要梳理面源问题。面对如此大的工作量,我们参考了生态环境部在重庆、江苏的试点经验,排查工作将采取“三级排查”方式进行,即先开展无人机航测,再进行人工核查,最后实施重点攻坚。必要时,还将进一步使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技术手段,通过人机互补的方式,经最大努力将长江流域的入河排污口查清楚、查彻底,为下一步长江修复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主持人:谢谢2位领导的介绍和回答。刚才2位领导介绍了2018年我省环境状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希望各家媒体高度关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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